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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帝系一
◎帝号
德祖元皇帝,(伯六公,家句容,仲八公第三子,太祖之高祖考也。 )洪武元年正月乙亥,追尊元皇帝,庙号德祖;葬朱家巷。懿祖恒皇帝,(四九公,德祖第二子。 )洪武元年正月乙亥,追尊恒皇帝,庙号懿祖;葬朱家巷。
熙祖裕皇帝,(初一公,懿祖长子,徙泗州盱眙县。 )洪武元年正月乙亥,追尊裕皇帝,庙号熙祖;葬泗州祖陵基运山。
仁祖淳皇帝,(讳世珍,熙祖长子,徙濠州之钟离。 )洪武元年正月乙亥,追尊淳皇帝,庙号仁祖;葬中都皇陵翊圣山。
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讳元璋,字国瑞,(仁祖第四子、母曰淳皇后陈氏。 )以元天历元年九月丁丑生。至正十二年,从郭子兴于濠州。二十四年正月丙寅朔,立为吴王。二十七年,称吴元年。明年正月乙亥,即皇帝位,建元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乙酉,崩于西宫。(年七十一。 )辛卯,葬孝陵。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永乐元年六月丁巳,谥神圣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嘉靖十七年十一月辛未朔,增谥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有明帝谥皆十七字。世宗加太祖至二十一字,前代未有;唯唐懿宗加谥宣宗至十九字。 )
丞相四人: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 )
成祖启天弘道高明肇运圣武祖功纯仁至孝文皇帝,讳棣,(太祖第四子,母曰孝慈马皇后。 )元至正二十年四月癸酉生。洪武三年四月乙丑,封燕王。十三年三月壬寅,之藩北平。建文元年七月癸酉,举兵反。四年六月乙丑,陷京师。己巳,自立为皇帝,改元永乐。二十二年七月辛卯,崩于榆木川。(年六十五。 )九月壬午,上尊谥曰体天弘道高明广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庙号太宗。十二月庚申,葬长陵。嘉靖十七年九月戊寅,改上尊谥曰启天弘道商明肇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庙号成祖。
阁臣七人:黄淮、胡广、杨荣、解缙、杨士奇、金幼孜、胡俨。
仁宗敬天体道纯诚至德弘文钦武章圣达孝昭皇帝,讳高炽,(成祖长子,母曰仁孝徐皇后。 )洪武十一年七月辛未,生于凤阳。二十八年闰九月壬午,册为燕世子。永乐二年四月甲戌,立为皇太子。二十二年八月丁巳即位,改元洪熙。元年五月辛巳,崩于钦安殿。(年四十八。 )七月己巳,上谥号。九月壬寅,葬献陵。
阁臣六人: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杨溥、权谨。
宣宗宪天崇道英明神圣钦文昭武宽仁纯孝章皇帝,讳瞻基,(仁宗长子,母曰诚孝张皇后。 )建文元年二月甲辰,生于燕邸。永乐九年十一月丁卯,立为皇太孙。二十二年,仁宗即位,十月壬子,立为皇太子。洪熙元年六月庚戌即位,改元宣德。十年正月乙亥,崩于乾清宫。(年三十七。 )丁酉,上谥号。六月辛卯,葬景陵。
阁臣七人:杨士奇、杨荣、黄淮、金幼孜、杨溥、张瑛、陈山。
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诚敬昭文宪武至德广孝睿皇帝,讳祁镇,(宣宗长子,母曰孙贵妃。 )宣德二年十一月乙未生。三年二月戊午,立为皇太子。十年正月壬午即位,(年九岁 )改元正统。十四年八月壬戌,北狩。九月癸未,皇太后命成阝王即皇帝位,遥尊帝为太上皇。景泰元年八月丙戌,还京师,入居南宫。八年正月壬午,武清侯石亨、右副都御史徐有贞等以兵迎上皇于南宫;遂复位,改元天顺。八年正月庚午崩。(年三十八。 )二月乙未,上谥号。五月庚申,葬裕陵。
恭仁康定景皇帝,讳祁钰,(宣宗次子,母曰吴贤妃。 )宣德三年八月壬午生。英宗即位,封成阝王。正统十四年八月,英宗北狩,孝恭皇太后命王监国。九月癸未,命即皇帝位,改元景泰。八年正月丁丑,舆疾宿南郊齐宫。壬午,英宗复位。二月乙未,废帝为成成阝王,迁西内。癸丑,薨于西宫。(年三十。 )谥曰“戾”,以亲王礼葬西山。成化十一年十二月戊子,复帝号,上尊谥。
武宗承天达道英肃睿哲昭德显功宏文思孝毅皇帝,讳厚照,(孝宗长子,母曰孝康张皇后。 )弘治四年九月丁酉生。五年三月戊寅,立为皇太子。十八年五月壬寅即位,改元正德。十六年正月丙寅,崩于豹房。(年三十一。 )五月己未,上谥号。九月庚午,葬康陵。
阁臣十四人:刘健、李东阳、谢迁、焦芳、王鏊、杨廷和、曹元、梁储、刘忠、费宏、靳贵、杨一清、蒋冕、毛纪。
阁臣九人:徐阶、李春芳、郭朴、高拱、陈以勤、张居正、赵贞吉、殷士儋、高仪。
神宗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讳翊钧,(穆宗第三子,母曰李贵妃。 )嘉靖四十二年八月癸亥生。隆庆二年三月辛酉,立为皇太子。六年六月甲子即位,(年十岁。 )改元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崩于宏德殿。(年五十八。 )九月甲申,上谥号。十月丙午,葬永陵。
阁臣二十一人:张居正、吕调阳、张四维、马自强、申时行、潘晟、余有丁、许国、王锡爵、王家屏、赵志皋、张位、陈于陛、沈一贯、沈鲤、朱赓、于慎行、李廷机、叶向高、方从哲、吴道南。
光宗崇天契道英睿恭纯宪文景武渊仁懿孝贞皇帝,讳常洛,(神宗长子,母曰王恭妃。 )万历十年八月丙申生。二十九年十月乙卯,立为皇太子。四十八年八月丙午即位,改元泰昌。九月乙亥,崩于乾清宫(年三十九。 )熹宗即位,改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后为泰昌元年。是月己丑,上谥号。(《本纪》:十月上谥号,无日。兹据史A1书之。 )明年九月壬寅,葬庆陵。
熹宗达天阐道敦孝笃友章文襄武靖穆庄勤哲皇帝,讳由校,(光宗长子,母曰王选侍。 )万历三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生。泰昌元年九月乙亥,光宗崩。群臣哭临毕,请见皇长子于寝门,奉至文华殿行礼,还居慈庆宫。时选侍李氏居乾清宫,吏部尚书周嘉谟等疏请选侍移宫。己卯,选侍移哕鸾宫。庚辰即位,改元天启。七年八月丁卯,崩於乾清宫。(年二十三。 )十月庚子,上谥号。明年三月己巳,葬德陵。
◎宏光年号
福王由崧,(神宗孙,福恭王常洵长子。 )初封德昌王。崇祯十六年,嗣封福王。十七年三月,京师失守,由崧与潞王常氵方俱避贼至淮安。时参赞机务兵部尚书史可法,方督师勤王在浦口,南京诸大臣议立君,米序当属福王:诸臣以潞王为神宗侄,贤明当立、可法亦以为然,由浦口还南京而凤阳总督马士英利福王昏庸,欲立之,与诸将送福王至仪真,连营江北,势甚张。可法不得已,乃以福王名告庙。五月庚寅,称监国。以可法及士英等俱为大学士。士英仍督凤阳军务。壬寅,称帝於南京,以明年为宏光元年。命可法督师江北,召士英入阁办事,明年五月,我大清兵渡江,福王出奔太平。大清兵至芜湖,总兵田雄劫福王以降。阁臣六人:史可法、高宏图、姜曰广、王铎、马士英、蔡弈琛。
◎附唐桂二王
桂王由榔(神宗孙,桂王常瀛次子。 )崇祯时封永明王。大清顺治三年八月,大兵下汀州,执唐王聿键。於是两广总督丁魁楚、巡抚瞿式耜等迎由榔监国。十一月十八日,称号於肇庆,改年永历。顺洽四年正月,我大清兵克肇庆,由榔奔桂林。七年,大兵入桂林。十三年,李定国奉由榔走云南。十六年,大兵克云南。由榔走南甸,遂入缅。十七年,平西将军吴三桂请进兵缅甸。十八年,大兵临缅,缅人执由榔献之军前。明年四月,死於云南。
◎帝号杂录
本宗朱氏,出自句客,地名朱巷,在通德乡。上世以来,勤农桑。五世祖仲八公,三传至先祖初一公,生子二:长五一公;次先考,讳世珍。元初,籍淘金户。金非土产,市於他方。先祖困於役,遂弃田庐,携二子,迁泗州盱眙县。先考娶陈氏,泗州人,生子四:长重四公,生於盱眙;次重六公、重七公,生於五河,某其季也,生於锺离。曩者,父兄因某幼疾,舍入皇觉寺中。甲申,父母、长兄俱丧,次兄守业,又次兄出赘刘氏,某托迹缁流。至正十二年,天下大乱,诸兄皆亡。淮兵大起,掠入行伍,乃招集义旅,兵力渐众,因取滁和。龙凤三年,帅师渡江,驻兵太平。为念先考常言世为朱巷人,即访求故乡宗族,调兵取句容。明年,克金陵。朱巷距城四十里,族父兄昆弟四十余人至,始与之叙长幼之礼、朱氏世系自仲八公以上,不可考。历世墓在朱巷,惟先祖葬泗州,先考葬钟离。(太祖《自叙世德碑》见《春明梦余录、七修类稿》 )
吴元年七月甲申,右相国李善长等请曰:“王起濠梁,不阶尺寸,遂成大业。四方群雄,削除殆尽,远近归心。愿早正大位,以承天命。”太祖曰:“自古帝王知天命有归,犹且谦让以俟有德。当笑陈友谅初得一隅,妄自尊大,骄恣速亡。吾岂能更蹈之。”(《大训记。》 )
十二月甲子,太祖以群臣推戴不巳,祭告於上帝神只。时善长等进仪卫,太祖见仗内旗有“天下太平,皇帝万岁”字,顾善长曰:“此夸大之词,非古制。”命去之。(同上。 )
建文四年六月,都城陷,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燕王遣中使出后尸於火,诡云“帝尸。”越八日,用学士王景言,备礼葬之。然葬地所在,後无闻焉。或曰:“帝由地道出亡。其後滇、黔、巴、蜀间,皆传有帝为僧时往来迹。”世遂以帝为逊国云。(《三编》。 )
燕王既即位,七月壬午朔诏:“今年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明年为永乐元年。”(《本纪。》 )
杨椿曰:“革除建文年号,明代诸书俱言之,甚有称建文时为‘革除年间’者。余考之,不然、《实录》:‘四年六月己巳,燕王即皇帝位。翼日庚午,命今年仍称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壬午朔,大赦天下,诏:“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云今年者,明六月己巳前尚为建文之年,六月庚午後方为洪武三十五年也。盖成祖不欲於季夏改元,又不欲用建文年号,故於即位後仍以洪武纪年,犹後汉高祖改晋开运四年二月为天幅十二年,非并从前开运年号尽革除之也。赦诏中有‘建文以来’,又有气‘建文年间’。後凡诏辞敕谕,语及惠帝,或呼‘建文’,或称‘建交君’。诸帝《实录》於惠帝事及诺臣逮事惠帝者,皆书‘建文间’。天顺元年,释建庶人之囚,书‘释建文君子孙’。则建文之号,当时未尝讳之也。万历十六年,司业王祖嫡请复建文年号。大学士申时行以《成祖实录》首书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为未尝革除之证。同时王尚书世贞、本朝顾处士炎武、王尚书鸿绪俱主申说、世贞:谓:‘儒臣浅陋,嫌於载建文之号於《成祖实录》之前,於是创一无号之元年书之。’则其义未尽也。祝允明《九朝野记》:‘张太后大渐,召问杨士奇:“国家尚有何大事未行者?”士奇请修《建文实录》。太后云:“建文年号,历日巳革除之。”’乃知所谓革除者,永乐间之钦天监见洪武三十五年之诏,遂於所进历日不敢复书建文,尽妄改之为‘洪武’。成祖悦其如是,未之禁。於是诸臣奏疏,有司文移始皆有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之称。《实录》:‘三十五年八月壬戌,礼部言:“《大统历》例在先岁九月朔进呈。此因即位之初,造历未备,请以十一月朔进。”从之,命著为令。’亦未言‘革除建文年号’也。史臣未奉革除之令,故于《实录》书‘元年、二年、三年、四年’;不敢正钦天监之失,故不书年号。惟于四年六月庚午诏下之日,始书‘洪武三十五年’。而六月己巳燕王即位之日,则尚属之四年。此史臣纪实。而后之读之者可晓然建文年号之未革除矣”。
成化三年十一月,荆门州训导高瑶上言:“正统己巳之变,先帝北狩,皇上方在东宫。使非成阝王继统,则祸乱何由而平?先帝复辟,贪大功者遂加厚诬,使不得正典礼。望敕礼官追加庙号。”事下礼部会议,以左遮子黎淳疏,遂格不行。(《昭代典则。》 )后御史杨守随复请改谥,事亦未行。至十一年十二月,命阁臣议。商辂力赞成之。乃下诏曰:“朕叔成阝王践阼,甚乱保邦。奸臣谗构,请削帝号。先帝旋知其枉,深怀悔恨,以次抵诸奸于法;不幸上宾,未及举正。朕敦念亲亲,用成先志。成阝王可仍旧皇帝号。”寻上尊谥,令所司修饰陵寝。(《三编。》 )
弘治十二年四月,前礼部主事杨循吉上言:“建文君乃高皇帝嫡孙,躬受神器。后太宗入继大统,削建文位号。百余年来,未蒙显复。夫建文虽以左右非人,得罪社稷,而实则生民之主也。请复尊号,如景泰故事,庶几裨益先圣,有光大孝。”下礼部议,格不行。(《三编。》 )
万历十四年,国子监司业王祖嫡言:“建文之革除未复,景泰之《实录》未正。今宜复建文位号,修辑四年事绩,尽废野史不经之说。其景泰宜自为一录,削‘成阝戾’旧名。”疏下群臣议。于是申时行奏言:“建文年号,因成祖靖难之日,诏:‘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建文年号,相传以为革除。及考靖难事绩,亦称‘少主’,称‘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则是未尝革除也;但不称‘建文’耳。《英宗实录》修于成化初年,在景皇帝位号未复之先,故仍称‘成阝戾王’而景泰七年事遂附《英宗实录》之内。今景皇帝位号已复,不过于《实录》内改正,其理顺而事亦易。”于是乃诏改《景泰实录》。然是时上下偷惰,诏敕多不奉行,《景泰实录》终明世未尝改也。(三编。 )
万历二十三年,礼科给事中杨天民与御史牛应元请复建文年号,从之。未几,南京太常寺卿沈子木言:“建文御宇五年,顾不得一盂麦饭,下同齐民,于谊未忍。请附食懿文太子之侧。”章下部议,不果行。(同上。 )
福王立南京,东平伯刘泽清言:“宋高宗即位南京,遂以靖康二年五月为建炎元年,从民望也。乞以今岁五月为宏光元年。”礼部尚书顾锡畴言:“明诏已颁,不可追改。”乃已。(《顾锡畴传》。 )
是年追谥崇祯帝曰烈皇帝,庙号思宗。时朝廷大议,多出高宏图手。赵之龙欲倾宏图,以“思”非美谥,上疏纠驳。寻改曰毅宗。(《三编》。 )
大仆少卿万元吉请修《建文实录》,复其尊称;并还懿文追尊故号,祀之寝园,以建文配。乃追复懿文太子庙号,追谥建文帝曰惠宗让皇帝,并上景帝庙号曰代宗。(《同上》。 )
◎追谥皇帝
兴宗孝康皇帝标,(太祖长子。 )洪武元年正月乙亥,立为皇太子。二十四年八月乙丑,敕太子巡抚陕西。比还,献陕西地图,遂病。明年四月丙子薨。八月庚申,附葬孝陵东,谥曰懿文太子。建文元年二月,追尊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燕王即位,复称懿文皇太子。福王时,复故号。
卷二 帝系二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
太祖马皇后,宿州人。父马公。母郑媪,早卒;马公以后托郭子兴。马公卒,子兴奇太祖状貌,以后归焉。洪武元年正月,太祖即位,册为皇后。十五年八月丙戌崩。九月庚午,葬孝陵。谥曰孝慈皇后。永乐元年,上尊谥曰孝慈昭宪至仁文德承天顺圣高皇后。嘉靖十七年,加上尊谥曰考慈贞化哲惠仁徽成天毓圣至德高皇后。(校点者案:查《明史》及《明会典》,“惠”作“顺”,“毓”作“育”。 )太庙。
惠帝嫡母孝康皇后常氏,本懿文太子元妃也。洪武四年四月,册为皇太子妃。十一年十一月薨,谥“敬懿”。建文元年二月,追尊为孝康皇后。永乐元年,复称敬懿皇太子妃。福王立南京,复故号。
惠帝生母吕氏,懿文太子继妃也。建文元年二月,尊为皇太后。永乐元年,复称皇嫂懿文太子妃。福王立南京,复故号。
惠帝马皇后,洪武二十八年,册为皇太孙妃。建文元年二月,册为皇后。四年六月,城陷,崩于火。
仁宗张皇后,洪武十六年,封燕世子妃。永乐二年,封皇太子妃。仁宗立,册为皇后。宣宗即位,尊为皇太后。英宗即位,尊为太皇太后。正统七年十月崩,上尊谥曰诚孝恭肃明德弘仁顺天启圣昭皇后。合葬献陵,太庙。
孙皇后,宣宗即位,封贵妃。三年三月,胡后废,遂册为皇后。英宗立,尊为皇太后。英宗北狩,太后命成阝王监国。景帝即位,尊为上圣皇太后。英宗复辟,上徽号曰圣烈慈寿皇太后。(宫闱徽号自此始。 )天顺六年九月崩,上尊谥曰孝恭懿宪慈仁庄烈齐天配圣章皇后。合葬景陵,太庙。
吴太后,景帝母也。宣德三年,封贤妃。景帝即位,尊为皇太后。英宗复辟,复称宣庙贤妃。成化中薨。
景帝汪皇后,正统十年,册为成阝王妃。十四年,王即皇帝位,册为皇后。景泰三年,妃杭氏生子见济。景帝欲立为太子而废宪宗,后执不可。以是忤帝意,遂废后。英宗复位,仍称成阝王妃。正德元年十二月薨。议祭葬礼,大学士王鏊曰:“葬以妃,祭以后。”遂合葬金山。明年,上尊谥曰贞惠安和景皇后。
杭皇后,景帝妃。景泰三年五月,汪后废,遂立为皇后。七年崩,谥“肃孝”。英宗复位,削皇后号,毁所葬陵。
宪宗吴皇后,天顺八年七月壬申,立为皇后。先是,宪宗居东宫,万贵妃已擅宠。后既立,摘其过,杖之。帝怒,废后别宫,立甫逾月耳。正德元年薨,以妃礼葬。
王皇后,宪宗既废吴后,遂册为皇后。孝宗立,尊为皇太后。武宗立,尊为太皇太后。正德五年十二月,上尊号曰“慈圣康寿”。十三年二月崩。上尊谥曰孝贞庄懿恭靖仁慈钦天辅圣纯皇后。合葬茂陵太庙。
纪太后,宪宗妃,孝宗生母也。贺县士官女。成化中征蛮,俘入掖庭,授女史,命守内藏。帝偶行内藏,悦,幸之,遂有身。时万贵妃专宠而妒,闻而甚恚,令婢钩治。婢谬报曰:“病痞。”乃谪居安乐堂。六年七月,皇子生,使门监张敏溺焉。敏惊曰:“上未有子,奈何弃之。”稍哺粉饵饴,密藏之他室。贵妃日伺无得。时吴后废居西内,近安乐堂,密知其事,往来哺养。帝不知也。帝自悼恭太子薨,常郁郁不乐。成化十一年,帝召张敏栉发,照镜叹曰:“老将至而无子。”敏伏地曰:“死罪。万岁已有子也。”帝愕然,问安在?对曰:“奴言即死。万岁当为皇子主。”于是太监怀恩顿首曰:“敏言是。皇子潜养西内,今已六岁,匿不敢闻耳。”帝大喜,即日幸西内,遣使召皇子。使至:妃抱皇子泣曰:“儿去,吾不得生。儿见黄袍有须者,即儿父也。”衣以小绯袍,乘小舆,拥至阶下,发披地,走投帝怀。帝置之膝,抚视久之,非喜泣下曰:“我子也,类我。”使怀恩赴内阁,具道其故。明日,颁诏天下,移妃居永寿宫。其年六月乙巳,妃暴薨,谥恭恪庄僖淑妃。孝宗即位,追谥淑妃为孝穆慈慧恭烙庄僖崇天承圣纯皇后。迁葬茂陵,别祀奉慈殿。
张皇后,世宗第二后也。初封顺妃。七年,陈皇后崩,遂立为后。十三年正月,废居别宫。十五年薨。丧葬仪视宣宗胡废后。
杜太后,世宗妃,穆宗生母也。嘉靖十年,封康嫔。十五年,进封妃。二十三年正月薨,赐谥“荣淑”,葬金山。穆宗立,上尊谥曰孝恪渊纯慈懿恭顺赞天开圣皇太后。迁葬永陵,祀主神霄殿。
陈皇后,嘉靖三十七年,选为裕主继妃。隆庆元年,册为皇后。神宗即位,上尊号曰仁圣皇太后。六年,加上“贞懿”。十年加“康静”。二十四年七月崩,谥曰孝安贞懿恭纯温惠佐天弘圣庄皇后。祀奉先殿别室。
李太后,穆宗妃,神宗生母也。隆庆元年三月,封贵妃。神宗即位,上尊号曰慈圣皇太后。旧制:天子立,尊皇后为皇太后。若有生母称太后者,则加徽号以别之。是时太监冯保欲媚贵妃,因以并称风大学士张居正。下廷臣议,尊皇后曰仁圣皇太后,贵妃曰慈圣皇太后。始无别矣。六年三月,加尊号曰“宣文”,十年加“明肃”,二十九年加“贞寿端献”,三十四年加“恭熹”。四十二年二月崩,上尊谥曰孝定贞纯钦仁端肃弼天祚圣皇太后。合葬昭陵,别祀崇殿。
王太后,神宗妃,光宗生母也。万历十年四月,封恭妃。八月,光宗生,是为皇长子。既而郑贵妃生皇三子,进封皇贵妃,而恭妃不益封。三十四年,元孙生,加“慈圣”徽号,始进封皇贵妃。四十年薨,谥温肃端静纯懿皇贵妃。熹宗即位,上尊谥曰孝靖温懿敬让贞慈参天允圣皇太后。迁葬定陵。祀奉慈殿。
王太后,光宗妃,熹宗生母也。侍光宗东宫为选侍。万历三十二年,进才人。四十七年三月薨。熹宗即位,上尊谥曰孝和恭献温穆徽慈谐天鞠圣皇太后。迁葬庆陵,祀奉先殿。
刘太后,光宗淑女,庄烈帝生母也。初入宫,为淑女。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生庄烈皇帝。已,失光宗意,被谴薨,葬西山。庄烈封信王,追进贤妃。及即位,上尊谥曰孝纯恭懿淑穆庄静毗天毓皇太后,迁葬庆陵。帝五岁失太后,问左右遗像,皆莫参得。传懿妃者,旧与太后同为淑女,比宫居,自称习太后,言宫人中状貌相类者,命后母瀛国夫人指示画工,可意得也。图成,由正阳门具法驾迎入。帝跪迎于午门,悬之宫中。
熹宗张皇后,天启元年四月,册为皇后。性严正,数于帝前言客氏、魏忠贤过失。尝召客氏至,欲绳以法。客、魏交恨。三年,后有娠。客、魏尽逐宫人异己者,而以其私人承奉,竟损元子。帝尝至后宫,后方读书。问何书?对曰:“《赵高传》也。”帝默然。及熹宗大渐,折忠贤逆谋,传位信王者,后力也。庄烈帝上尊号曰懿安皇后,十七年三月,李自成陷都城。后自缢。大清顺治元年,命合葬熹宗陵。
庄烈帝周皇后,天启七年,帝即位,立为皇后。崇祯十七年三月丁未,日晡,都城陷。帝令后自裁。后入室阖户,遂先帝崩。世祖章皇帝定鼎,谥后曰庄烈愍皇后。(巳上皆《后妃传》。 )
◎妃嫔
皇贵妃:宪宗封万贵妃,始称‘皇’。万历十三年,册郑氏为皇贵妃。三十四年,进封恭妃为皇贵妃。崇祯元年,封田氏为贵妃。
但贵妃:洪武三年,册孙氏为贵妃,授册,无宝。宣宗立孙贵妃,制金宝赐焉。贵妃有宝自此始。(《后妃传》。 )妃:妃嫔无宝,止用涂金银册。(《会典》。 )
诸妃位号,惟取“贤、淑、庄、敬、惠、顺、康、宁”为称。(《后妃传序》。 )
洪武十七年十月,册李氏为淑妃,摄六宫事。未几卒。册郭氏为淑妃,摄六宫事。(《后妃传》。 )
正德元年,册沈氏为贤妃,吴氏为德妃。上御华盖殿,皮弁,升座传制。执事官举册至右顺门,捧册授内宫,由正门入,诣二妃所。二妃拜受之。女官宣册,授二妃,而以节授内官。内官出右顺门授使。使持节复命。(《彤史拾遗记》。 )
嫔:明初,无九嫔名。自后妃下,杂置诸宫嫔,而间以婕妤、昭仪、贵人、美人诸位号。(《彤史》。 )
美人:(永乐中,崔美人,朝鲜人。正德十二年,太原刘氏,命为美人。 )昭容:(永乐初,王氏册为昭容。已上皆《彤史》。 )
选侍:(《李康妃传》:光宗时,有二李选侍。又《孝和王太后传》:初侍光宗东宫为选侍。 )
淑女:(《大政记》:嘉靖十年正月,选淑女四十八人。《明史孝纯刘太后传》 )初入宫为淑女。○后妃杂录
洪武元年,帝谓翰林学士朱升等曰:“治天下者,修身为本,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后虽母仪天下,然不可使预政事;嫔嫱之属,不过备职事,侍巾栉;恩宠或过,则骄恣犯分。历代政由内出,鲜不为祸。惟智者能察于未然。其纂述女诫及古贤后妃事可为法者,使子孙知所持守。”(《三编》。 )
三年五月,诏严宫阃之政。上以元末宫嫔淫渎亵乱,深戒前代之失,著为令。皇后止治宫中嫔妇事,宫门之外,悉不得预。群臣命妇非朝贺不见中宫。人君无见命妇礼。以上皆垂为永制,命子孙世世守之。(《实录》。 )
五年,命工部制红牌,镌戒谕后妃之词,悬于宫中。牌用铁,字饰以金。(《后妃传序》。 )
成化四年九月,彗星见,敕群臣修省。彭时等言:“外廷大政,固所当先;宫中根本,尤为至急。谚云:‘子出多母。’今嫔嫱众多,惟熊无兆,必陛下爱有所专,而专宠者已过生育之期故也。望均恩爱,为宗社大计。”(《彭时传》。 )给事中魏元等言:“人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徵。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下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天象,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魏元传》。 )
弘治元年,中官郭镛请豫选妃嫔以广储嗣。庶子谢迁上言:“山陵之工未毕,谅暗之痛犹新。此必宦竖巧为谀词,以动陛下,非本心也。陛下富于春秋,俟祥礻覃之后,徐议未晚。顾亟寝前命。”从之。(《三编》。 )
嘉靖九年十月丁巳朔,礼部奏宫中应行事宜及讲女训仪注。初,上谕翰林院,撮诸书关女教者,撰为诗言进呈,以备宫中诵咏。又命将仁孝文皇后《内训》及圣母章圣皇太后所撰《女训》通行翰林院讲读官,每月撰成直解各三章,仍依经传及《高皇后传》内事实互证。事取简明,以便女官记诵。每月逢六之期,女官进讲三次,皇后率妃夫人于坤宁宫听讲,并具仪注上之。报可。(《实录》。 )
穆宗颇耽声色,陈皇后微谏,帝怒,出之别宫。外庭皆忧之,莫敢言。隆庆三年,御史詹仰庇入朝,遇医禁中出,询之,知后寝疾危笃,即上疏言:“先帝慎择贤淑,作配陛下,为宗庙社稷主。陛下宜遵先帝命,笃宫闱之好。近闻皇后移居别宫,已近一载,抑郁成疾。陛下略不省视。万一不讳,如圣德何?臣下莫不忧惶,徒以事涉宫禁,不敢讼言。臣谓人臣之义:知而不言,当死;言而触讳,亦当死。臣今固不惜死。愿陛下采听臣言,立复皇后中宫,时加尉问。臣虽死,贤于生。”帝手批答曰:“后无子,多疾,移居别宫,聊自适以冀却疾。尔何知内廷事,顾妄言!”仰庇自分得重谴,同列亦危之。及旨下,中外惊喜过望。仰庇益感奋。(《仰庇传》。 )
万历十四年二月,贵妃郑氏生子常洵,进封皇贵妃;而王恭妃育皇长子已五岁,无所益封。中外藉藉,疑帝将立爱。给事中姜应麟言:“礼贵别嫌,事当慎始。贵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犹位亚中宫;恭妃诞育元嗣,翻令居下;揆诸伦理则不顺,质之人心则不安,传之天下万世则不正,非所以重储贰、定众志也。请俯察舆情,收还成命。其或情不容已,请先加恭妃为皇贵妃,而后及于郑妃。则礼既不违,情亦不废。”疏入,帝怒,谪典史。(《姜应麟传》。 )光宗即位,谕阁臣,封贵妃为皇太后。孙如游奏曰:“考累朝典礼:以配而‘后’者,乃敌体之经;以妃而‘后’者,则从子之义。祖宗以来,岂无抱衾之爱,而终引去席之嫌。此礼所不载也。先帝念贵妃劳,不在无名之位号。陛***先帝志,亦不在非分之尊崇。若义所不可,则遵命非孝,尊礼为孝。臣不敢曲阿,自蹈不忠之罪。”(《孙如游传》。 )给事中杨涟亦言:“贵妃封号尤乖典常。尊以嫡母,若大行皇后何?尊以生母,若本生皇后何?请亟寝前命。”(《杨涟传》。 )
◎宫官
洪武五年六月,命礼臣议宫官女职之制。礼臣上言:“周制:后宫设内官,以赞内治。汉设内官一十四等,凡数百人。唐设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女史五十余人,皆选良家女充之。”帝以所设过多,命重加裁定。于是折衷曩制,立六局一司。局曰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司曰宫正,俱正六品。每局领四司,其属二十有四,而尚宫总行六局之事。戒令赏罚,则宫正掌之。官七十五人,女史十八人。自后妃以下至嫔御女史,巨细衣服之费,金银、币帛、器用、百物之供,皆自尚宫取旨,牒内使监覆奏移部臣取给焉。以私书出外者死。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后妃传序》。 )
是年选苏杭二府妇女愿入宫者四十四人,授内职,蠲其家徭役。(《野获编》。 )
大祖尝怒责宫人;后亦佯怒,令执付宫正司议罪。帝曰:“何为?”后曰:“帝王不以喜怒加刑赏。当陛下怒时,恐有畸重。付宫正,则酌其平矣。”(《高皇后传》。 )
十四年,敕谕苏、松、嘉、湖及浙江、江西有司:“民间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岁以下,妇人年三十以上。四十岁以下,无夫者;愿入宫备使令,各给钞为道里费,送京师。”女子以备后宫,妇人则充六宫也。(《野获编》。 )
十五年,更定品秩:二十四司正六品;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正六品二十七年,重定品职:增设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宫正司增设典正,正七品。六局各铸印给之。凡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十六人。(《职官志》。 )
二十二年,定六尚局官服劳既多,或五载、六载、归其父母,从宜婚嫁。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其在宫闱及见受职者,家给与禄,视外品。(王圻《续通考》。 )
二十九年敕:“周之内宰,以阴礼教六宫九嫔,以妇职之法教九御;各有职司。朕起布衣,陟尊位,于内治不敢忽。是以设六尚,以职六宫,即列圣相继之道。近年精选民间淑德入宫者数人,使兼六尚事。尔等慎守乃职,毋怠!”(《春明梦徐录》。 )
成祖初,诏求民间妇女充内宫。其妇人年至五十,愿还乡里;女子给事十年,愿还家适人者;从之。(《大政记》。 )
凡诸宫人通文理者,先为女秀才,递升女史,升宫官,以至六局掌印,则为清华内职。凡圣母、后、妃礼仪等事,用女秀才为引礼赞礼官。(《彤史》。 )
嘉靖九年,皇后行亲蚕礼。内赐酒饭,以夫人、秀才为第一等。(《野获编》。 )
隆庆三年谕礼部:“祖制设六尚,以备内治。其选民间淑女十一岁至十六岁者三百人。”(王圻《续通考》。 )○出宫人
洪武元年八月甲午,遣内官往北平放元宫人,谕之曰:“宫人皆良家子,幽闭深宫,诚有可悯。至即放遣适人,勿使失所。”
天顺八年,宪宗即位。李贤上言:“天时未和,由阴气太盛。自宣德至天顺间,选取宫人太多。浣衣局没官妇女,愁怨尤甚。宜皆放还。”从之。(已上《三编》。 )
嘉靖四年五月己未朔,放宫女。(《大政记》。 )
八年二月丙戌,御史穆相等以灾异陈八事:一、清宫禁;谓“后宫女谒太多,阴气闭郁,亦足以致灾异,宜如贞观故事,大出宫女”。上以其事关君德,留中自裁。(《实录》。 )
卷三 帝系三
◎皇太子洪武元年正月,立世子标为皇太子。(《本纪》。 )
太子文奎,建文元年,立为皇太子。燕师入,七岁矣,莫知所终。(《诸王传》。 )
永乐二年四月甲戌,立子高炽为皇太子。帝初起兵,高煦常从战有功,帝以为类己;高煦亦以此自负,谋夺嫡。及议建储,邱福等言:“高煦有功宜立。”独金忠力争以为不可。帝召解缙问之。缙称:“皇长子仁孝,天下归心。”帝不应。缙又顿首曰:“好圣孙。”谓皇孙瞻基也。复问黄淮、尹昌隆;对与缙同。帝意乃决。
二十二年,仁宗即位。十月壬子,立子瞻基为皇太子。明年五月,帝不豫,遣使召皇太子于南京。太子方谒孝陵,即日就道。时南京颇传凶问,又传汉王高煦谋伏兵于道,邀太子。群臣请整兵卫,或请从间道行。太子不可,曰:“君父在上,谁取干之。”驿道驰还,入宫发丧,越十日即位。
宣德三年二月戊午,立皇长子祁镇为皇太子。时胡皇后未有子,而孙贵妃有宠,阴取宫人子为己子。帝以长子生,大喜。甫八日,群臣上表请立为太子。皇后亦屡表请早定国本。贵妃佯惊曰:“后病痊自有子,吾子敢先后子耶?”帝不允。贵妃子遂立。(已上《三编》。 )
正统十四年八月己巳,皇太后诏立皇子见深为皇太子。
景泰三年五月甲子,废皇太子见深为沂王,立皇子见济为皇太子。四年十一月辛未,皇太子见济薨,谥“怀献”。天顺元年三月己巳,复立长子见深为皇太子。
弘治五年三月戊寅,立皇子厚照为皇太子。
嘉靖十八年正月庚子朔,立皇子载壑为皇太子。乙卯,幸承天,太子监国。(年四岁。 )二十八年三月丁亥,皇太子薨,谥“庄敬”。隆庆二年三月辛酉,立皇子翊钧为皇太子。(已上《本纪》。 )
万历二十九年十月辛卯,立皇长子常洛为皇太子。时太子年二十,群臣屡请册立、冠、婚并行。沈一贯草敕,请下礼官具仪。而廷议有欲先冠、婚,后册立者。一贯不可,曰:“不正名而苟成事,是降储君为诸王也。”帝意亦悟,命即日举行。既而复令改期,一贯封还谕旨力争,乃立为皇太子。(《三编》。 )
洪武元年正月辛巳,中书省都督府请仿元制,以太子为中书令。帝以元制不足法,令詹同考历代东宫官制,设少师、少傅、少保、詹事、率府使、谕德、赞善、宾客等官,以李善长兼领之。谕之曰:“朕于东宫,不别设府僚,而以卿等兼领者:盖军旅未息,朕若有事于外,必太子监国;若设府僚,卿等在内,事当启闻;太子或听断不明,与卿等意见不合,卿等必谓府僚导之,嫌隙易生。朕所以特置宾客、谕德者,欲辅太子德性,且选名儒为之,职此故也。昔周公教成王克诘戎兵,召公教康张皇六师,此居安虑危,不忘武备。盖继世之君,生长富贵,昵于安逸,不谙军旅。一有缓急,罔知所措。二公之言,其并识之。”(《洪武圣政记》。 )
十一月辛丑,建大本堂,取古今图籍充其中,徵四方名儒教太子诸王,选才俊之士充伴读。上时临幸,评论古今。尝御文楼,太子侍,问近与诸臣读何史?对曰:“汉七国事。”问曲直安在?对曰:“曲在七国。”上曰:“此讲官一偏之说。景帝为太子时,以博局杀吴世子;及为帝,又轻听晁错,黜削诸侯。七国之变,实由于此。若为诸子,则宜言‘藩王当上尊天子,毋挠天下公法’。如此,则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为诸子者,知夹辅王室,尽君臣之义矣。”(《三编》。 )
十年六月丙寅,命群臣,大小政事,先启皇太子,裁决上闻。谕曰:“自古创业之君,历涉勤劳,达人情,周物理,故处事咸当。守成之君,生长富贵,若非平昔练达,鲜不谬者。故吾特命尔日临群臣,听断诸司启事,以练习国政。”(《兴宗传》。 )
永乐二年三月,《文华宝鉴》成,上御奉天门,召皇太子授之。又顾大学士解缙等曰:“朕皇考训戒太子,尝集经传格言为书,名《储君昭鉴录》。今朕此书,稍充广之。昔秦始皇教太子以法律,晋元帝授太子以非圣之书,帝王之道,废而不讲,所以速亡。朕此书皆大经大法。卿等兼辅东宫,从容闲暇,以此陈说,庶几成其德业,他日不失为守成令主。”(《昭代典则》。 )
成祖数北征,命太子监国,裁决庶政。高煦高燧与其党日伺隙谗构。或问太子,亦知有谗人乎?曰:“不知也。吾知尽子职而已。”十年,北征还,以太子遣使后期,且书奏失辞,悉徵宫僚黄淮等下狱。十五年,高煦以罪徙乐安。明年,黄俨等复谗太子擅赦罪人。宫僚多坐死者。侍郎胡氵荧奉命察之,密疏诚敬孝谨七事以闻。其后,黄俨等谋立高燧,事觉伏诛。高燧以太子力解得免。自是太子始安。(《本纪》。 )
永乐十二年,北征还,悉徵东宫官属下狱。以金忠勋旧不问,而密令申察太子事。退言“无有”。帝怒。忠免冠顿首流涕,愿连坐以保之。以故,太子得无废。(《金忠传》。 )
十八年十二月,皇太子奏:“前过山东境内,遇民饥,即令布政使放粟赈之。”帝曰:“是也。昔范仲淹之子犹能举麦舟济其父之故旧,况百姓吾之赤子乎?”(《大训记》。 )
五年七月,南京大理寺少卿廖庄上疏,略曰:“太子者,天下之本,上皇之子,陛下之犹子也。宜令亲儒臣,习书策,以待皇嗣之生。使天下臣民晓然知陛下有公天下之心,岂不美与?盖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仁宗、宣宗继体守成者,此天下也。上皇北征,亦为此天下也。今陛下抚而有之,宜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所以系属天下之人心。即弭灾召祥之道,莫过于此。”(《廖庄传》。 )
天顺二年四月,太子始讲学于文华殿。(即所谓左春坊也。 )
八年正月乙卯,帝不豫,卧文华殿。胡间太子于帝者,帝密召李贤告之。贤顿首地曰:“此国本也。愿陛下三思!”帝曰:“然则必传位太子乎?”贤又顿首曰:“宗社幸甚。”帝起,召太子至。贤扶太子令谢。太子抱帝足泣,帝亦泣。谗竟不行。(已上《三编》。 )
宪宗一日视内藏,见累朝金窖俱尽,谓太监梁芳及韦兴曰:“糜费内藏,实由汝二人。”兴不敢对。芳曰:“建显灵宫及诸祠庙,为陛下祈万年福耳!”帝不怿曰:“吾不汝瑕,后之人将兴汝计矣。”芳大惧,遂说贵妃,劝帝废太子而立兴王。会泰山屡震,占者言:“应在东朝。”帝惧乃止。(《梁芳传》。 )
弘治七年正月,马文升以太子年及四龄,当早谕教,请择醇谨老成,知书史,如卫圣杨夫人者,保抱扶持。凡言语动止,悉导之以正。若内庭曲宴、钟鼓司承应、元宵鳌山、端午竞渡诸戏,皆勿令见。佛才之教,尤宜屏绝,恐炫惑心志。帝深纳之。(《马文升传》。 )
隆庆五年二月甲午,廷臣及朝观官谒太子于文华左门。(《本纪》。 )
二十二年,皇长子常洛已十四岁。帝手谕阁臣,令议出阁讲学礼仪,免御门庆贺,用辅臣侍班,侍臣六人侍讲读,俱如东宫仪。大学士王锡爵言:“皇长子出阁,辅臣每日一员侍班,此虽隆庆年新例;但今天颜尚不得时观,而于皇长子进见频数,似涉嫌疑。请自初讲二日以后,间十日输侍。”从之。(《三编》。 )
◎皇太孙
洪武二十五年夏四月,皇太子标卒。帝御东角门,召对群臣,恸哭曰:“太子不幸至此!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意欲立燕王,何如?”学士刘三吾进曰:“皇孙世嫡承统,礼也。即立燕王,置秦晋二王于何地?”帝意遂决。九月,立孙允敉为皇太孙。(《三编》。 )
初,太祖命太子省决奏章。太子仁厚,于刑狱多所减省。至是以命太孙,亦复佐以宽大。尝请于太祖,遍考《礼经》,参之历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畸轻者七十三条。(已上《本纪》。 )
帝命太孙裁决庶务。逻者获盗七,太孙目之,言于帝曰:“六人者盗,其一非是。”讯之果然。帝问:“何以知之?”对曰:“《周礼》听狱,色听为先。此人眸子嘹然,顾视端详,必非盗也。”帝曰:“治狱贵通经,信然。”(《三编》。 )
永乐九年十一月,立长孙瞻基为皇太孙。
皇太孙始冠,自是巡幸征讨皆从。尝命学士胡广等即军中为太孙讲论经史,每语仁宗曰:“此他日太平天子。”(已上《本纪》。 )○追谥太子
哀冲太子载基,(世宗第一子,母贵妃阎氏。 )嘉靖十二年八月生,十月薨,追册谥。
卷四 帝系四
◎诸王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棣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之;终身丧葬予费:亲亲之谊笃矣。(《诸王传序》。 )
洪武元年,追封叔父为寿春王,兄为南昌王、盱眙王、临淮王,从兄弟为霍邱王、下蔡王、安丰王、蒙城王,兄子为山阳王、昭信王,从子为宝应王、六安王、来安王、都梁王、英山王:所谓宗室十五王也。(《通纪》。 )
三年,封南昌王嫡孙守谦为靖江王。
成祖二王:汉王高煦,(宣德初,谋反伏法。事具《杂录》。 )赵简王高燧。(事具《杂录》。 )
孝宗一王:蔚悼王厚炜,早殇,追加封谥。
穆宗二王:景悼王翊铃,(早殇,赠蓝田王。隆庆元年,追加封谥 )潞简王翊Α。
◎杂录
凡王世子必以嫡长。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若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子,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王圻《续通考》。 )
洪武三年,帝惩宋元孤立,失古封建意;于是择名城大都,豫王诸子,待其壮而遣就藩服。外卫边陲,内资夹辅。
洪武六年三月,颁《昭鉴录》戒诸王。先是命陶凯张筹等,采摭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戒者。会凯出参行省,编辑未成。于是召文原吉、王亻巽等续修之。书成二卷,赐名《昭鉴录》,颁赐诸王。(已上《三编》。 )
九年二月丙戌,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丙寅,定亲王宫室之饰。(《昭代典则》 )
十一月,平遥训导叶伯巨上疏言三事:其一、分封太侈,略曰:“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原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忧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绿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叶伯巨传》。 )
八年诏,“郡王诸子年十五,人赐田十六顷为永业,除其租。”(王圻《续通考》。 )
太祖念边防甚,且欲诸子学兵事,诸王封并塞居者预军务。而晋燕二王尤被重寄,数命将兵出塞及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皆受节制。又诏二王:“军中事,大者方以闻。”(《晋王传》。 )
洪武二十一年,给事中卓敬以诸王服乘有疑太子者,乘间言:“京师,天下视效。陛下于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饰与太子埒。嫡庶相乱,尊卑无序,何以服天下?”(《卓敬传》。 )
二十六年,赐诸王《永鉴录》。
二十八年,更定宗人封爵册宝之制:亲王金册、金宝,妃授金册,郡王授涂金银册、银印。 晋王第三子庆成王,生一百子,俱长成;长子袭爵,馀九十九人并封镇国将军。此古今异事也。(已上王圻《续通考》。 )
建文初,卓敬密疏言:“燕王智虑绝伦,雄才大略,酷类高帝。北平形胜地,士马精强,金元所由兴。今宜徙封南昌。万一有变,亦易控制。”(《卓敬传》。 )
宁献王权,洪武二十六年,就藩大宁。大宁在喜峰口外,东连辽左,西接宣府,为巨镇,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燕王初起兵,与诸将议曰:“曩余巡塞上,见大宁诸军骠悍。吾得大宁,断辽东,取边骑助战,大事济矣。”建文元年,朝议恐权与燕合,使人召权,权不至,坐削护卫。燕王闻之喜,遂单骑入大宁,诡言穷蹙求救,执权手大恸,求代草表谢罪,阴令吏士结三卫部长及诸戍卒,乃辞去。权祖之郊外,伏兵起,拥权行。王府妃妾、世子皆随入松亭关,归北平。大宁城为空。权入燕军,燕王许以事成中分天下。比即位,留之京师。乞改南土,请苏州钱塘,皆不许,封之南昌。已而有告权巫蛊诽谤者,密探无验,得已。权自是日韬晦,构精庐一区,读书鼓琴其间,终成祖世,得无患。(《宁王传》。 )
永乐元年十一月,赐代王桂玺书曰:“闻弟纵戮取财,国人甚苦,告者数矣。且王独不记建文时耶?”寻命有司,自今王府不得擅役军民、敛财物,听者治之。(《代王传》。 )
九年,使者至西安。秦王尚炳称疾不出迎,见使者又傲慢。帝逮治王府官吏,赐尚炳书曰:“齐王王拜胙,遂以国霸;晋王惰玉,见讥无后。王勉之。”尚炳惧,来朝谢罪。(《秦王传》校点者案:明史晋王作晋侯,盖皆指晋惠公。 )
宣德元年,汉王高煦反。帝召杨荣等定计。荣首请帝亲征,曰:“彼谓陛下新立,必不自行。今出不意,以天威临之,事无不济。”(《杨荣传》。 )帝难之。夏原吉曰:“独不见李景隆已事耶?臣昨见所遣将,命下即色变,临事可知矣。且兵贵神速,卷甲趋之,所谓‘先人有夺人之心’也。荣策善。”帝意遂决。(《夏原吉传》。 )车驾发京师,过杨村,马上顾从臣曰:“度高煦计安出?”或对曰:“必先取济南为巢窟。”帝曰:“不然,济南虽近,未易攻;闻大军至,亦不暇攻。护卫军家乐安,必内顾,不肯径趋南京。高煦外夸诈,实内怯,临事狐疑不能断;今敢反者,轻朕年少新立,众心未附,不能亲征耳。今闻朕行,已胆落,也出战乎!至即擒矣。”(《高煦传》。 )帝擒高煦归,至单家桥。尚书陈山迎驾,言曰:“赵王与高煦共谋逆久矣。宜移兵彰德擒赵王,否则赵王反侧不自安,异日复劳圣虑。”帝未决。时惟杨士奇以为不可。山复邀蹇义、夏原吉共请。帝曰:“先帝友爱二叔甚。汉王自绝于天,朕不敢赦。赵王反形未著,朕不忍负先帝也。”(《高燧传》。 )
天顺中,命诸宗室:凡无子者,方主行请继室;生子至八岁者,方许请名;女至十五岁者,方许请封。
初,士木之难,韩宪王子襄陵王冲秋赴京师勤王,会解严,下书慰劳。及成化六年,寇入河套,冲秋复请率子婿击贼,宪宗止之。冲秋与兄冲或并急王事,以藩禁严,不用。自是宗臣无预事者。(《韩王传》。 )
成化十七年,徽王见沛就藩钧州。承奉司自置吏,左布政使徐恪革之,见沛以闻。宪宗书谕王:“置吏,非制也;属无罪。”(《徽王传》。 )
弘治中,唐王弥钅帝疏言:“朝廷待亲藩,生爵,没谥,亲亲至矣。间有恶未败闻,殁获美谥,是使善者怠、恶者肆也。自今宜勘实,用寓彰瘅。”礼臣请降敕奖谕,勉励诸王。诏可。(《唐王传》。 )
初,洪武二十五年议准:王妃以下,有所出者称夫人。弘治四年定:亲王庶子受封,其母始称夫人。(王圻《续通考》。 )
秦王诚泳性孝友恭谨,尝铭冠服以自警。秦以多赐地,军民佃以为业,供租税;岁歉,辄蠲之。长安有鲁齐书院,久废,故址半为民居。诚泳别易地,建正学书院。又旁建小学,择军校子弟秀慧者,延儒生教之,亲临课试。王府护卫得入学,自诚泳始。(《秦王传》。 )
十三年,秦王请关中闲田为牧地,帝排群议许之,命阁臣草制。梁储度不可争,乃上制草曰:“太祖高皇帝著令:‘兹土不畀藩封,’非吝也;念其土广饶,藩封得之,多畜士马,富而且骄;奸人诱为不轨,不利宗社。王今得地,宜益谨,毋收聚奸人,毋多畜士马,毋听狂人谋不轨,震及边方,危我社稷。是时虽欲保亲亲,不可得已。”帝骇曰:“若是其可虞。”事遂寝。(《梁储传》。 )
东瓯王健楸无子,上书言:“宗室所以蕃,由诈以媵子为嫡,糜费县官。今臣无嫡嗣,请以所受府第屯厂尽归鲁府,待给新封,省民财万一。乞著为例。”报可。(同上。 )
九年,礼部覆丰林王疏,议处宗室事。上自为书赐诸王,欲将朝廷皇子皆封郡王,亲王次子皆封镇国将军。书成未发,以示少傅张璁。璁言:“诸王封爵,原有定制,恐一旦降封,有失亲睦之道。以臣愚计,莫若量减禄而不降封。郡王以下,凡全支俸米者,照依京官事例,米钞或四六或中半折支;其有米钞兼支者,亦量为递减,以示撙节。”上遂不果行。至嘉靖末,礼部议上《宗藩事例》,于是秦、晋、周、楚、蜀、赵、庆、襄、淮、德、崇石;而郡王以下至中尉皆有所减削矣。(《明臣奏议》。 )
隆庆二年,尚书王世贞奏:“臣于嘉靖二十九年,遇故修玉牒臣云:‘自亲王而下至庶人,已书名者几三万位;又二十年,可得五万位。周府已近四千位,韩府亦近千馀位。虽竭天下之财力,恐不足以供其源源之产。’臣窃以为国家待宗室之意,往往伤于用恩;其法又伤于用义。夫族属至于奉国将军,亦可已矣;又复推而三其中尉,以至世世不绝,所谓伤于用恩者也。虽其疏者,皆高帝及列圣后也;无罪而困之于一城,而绝其仁进之路,所谓伤于用义者也。乞下礼部会议,于奉国将军诸子免其禄秩,分居附近州县,废著之日给与房价,量复徭役终身,使得毕力农贾。其有志科目者,照常肄学应试,听为南京及司、府、州、县等官。”疏入,不纳。(《明臣奏议》。 )
三年五月,礼部郎中戚元佐疏:“诸藩日盛,禄粮不继,不及今密为区处,将来更有难处者。昔高皇帝众建诸王,皆拥重兵,据要地,以为国家屏翰,此一时也。靖难以后,防范滋密,兵权尽解,朝堂无懿亲之迹,府僚无转补之阶,此又一时也。嗣是,人多禄寡,支用不敷,乃有共蓬而居,分饼而食,年四十而未婚,没数载而不窆,强者劫夺于通衢,弱者浸入于舆皂,此又一时也。夫国初亲王、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女才九位;今二百馀年,宗支玉牒见存二万八有奇,视国初不啻千倍。即尽岁供之输,犹不能给其半;十年之后,又将何以给之?议者谓:‘祖制不敢擅更。’不知国初亲王之禄以五万计,其他缎匹、茶、盐各项,亦复相等。不数年而止给米,又不数年而减为万石;万石不能给,而于代、肃、辽、庆诸王且岁给五百石;是高皇帝令自己出,而已减于前矣。其在今日,事势愈难,可不变而通乎?”(《明通纪》。 )
万历十年,议准:亲王薨逝,其子应袭者及世孙承重者,俟服制满,方许请封。若薨而绝嗣,许亲弟亲侄进封为亲王;如无亲弟侄,以次推及伦序相当者进封。(王圻《续通考》。 )
镇国中尉睦楔覃精经学,论者以方汉之刘向。万历五年,举文行卓异,为周藩宗正,领宗学。约宗生以三、六、九日午前讲《易》、《诗》、《书》,午后讲《春秋》、《礼记》,虽盛寒暑不辍。(《周王传》。 )
十八年六月,更定《宗藩事例》,始令无爵者得自便。(《本纪》。 )
二十一年,先是景王封德安,土田倍诸藩,国绝,赋额犹存。及帝弟潞王之国卫辉,悉以景赋予王。王奏,赋不及额。帝为夺监司以下俸,责抚按急奏报。巡抚湖广郭维贤言:“景府赋额,皆奸民投献,妄张其数。臣为王履亩,增赋二万五千,非复如往者虚数。王反称不足,何也?且潞去楚远,莫若徵之有司,转输潞府。《会典》:‘皇庄及勋戚官庄,遇灾蠲减视民田。’今襄、汉水溢,王佃民流亡过半,请蠲如例。”(《郭维贤传》。 )
明初,亲王岁禄外,量给草厂牧地。间有以废壤河滩请者,多不及千顷;部臣得执奏,不尽从也。景王就藩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多闲田,诏悉予之。景藩除,潞王翊Α得景故籍,地多至四万顷。部臣无以难。至福王常洵之国,版籍更定,民力益绌,尺寸皆夺之民间,海内骚然。论者推原事始,颇以翊Α为口实云。(《潞王传》。 )先是有旨,言:“福王常洵之国,非庄田足四万不行。”廷臣大骇。叶向高因言:“《会典》载亲王禄米万石,养赡名目已是添设,岂可过多?各直省田土之数,惟大郡方有四万顷,少者止一、二万顷。自祖宗以来,封国不少,使各割一大郡,则天下地已尽;今日非但百姓无田,即朝廷亦无田矣。况圣子神孙源源未已乎?列圣相传,遵守家法,岂无爱子欲加厚,以祖制不敢逾越,必如是而后万世可常行耳。福王所陈,不过引景府、潞府事例。夫潞府就封时,废府田地尚多,未尝括及民间。今田地已尽,而租银之入,已过潞府,何更求多乎?至景府久不之国,皇考在裕邸尝怀危疑,其后皇祖断然遣之,人心始安。景府屡请楚地,几至激变,当时皆讥皇祖过宠,非以爱之,亦前事之鉴也。臣愚请祖制当遵,吉典当举。王方建维城之固,与国同休,不当以土田小事,滋天下之口。”又言:“使福王庄田必足四万顷,则之国无日。王疏以祖制为言,试思亲王四万顷之庄田,《祖训》、《会典》累朝功令有之乎?臣不知王所引祖制何指也?自景府以前,无出数千顷外者。惟景府以宠爱越分,致坏祖制。王奈何尤而效之乎?况今河南、山东抚按官A6括已尽,恐有奸徒以投献为名者,挟仇报怨。中州齐楚间稍有土地者,不安其生,天下由此多事矣。”(《三编》。 )
常洵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淮盐故,非王肆所出不得鬻。河东引过不行,边饷由此绌。户科给事中姚宗文言:“方今盐法壅滞,盐课不登。今王府公行货卖,则狐鼠群奸必至公然夹带。两淮正额引盐必滞。河东行盐之地自有成法,一理阻绝,则行盐地少,盐课必亏。河南境内民肆向有堆卖官盐,价值一定;若王府售卖,昂值专利,势必腾涌。民何以堪?”(《三编》。 )
四十三年五月,山西巡抚吴士度言:“国家建藩颁爵,自亲王、郡王至将军、中尉,俱有定禄。年来宗支蕃衍,间有无禄极贫,或以擅婚私滥、妾之子不敢请名者,或以幼而无父不能请名者,或已请名而家贫不能封者,与孀妇身无所依者,每名月给米一石,折银一钱,于各府正项粮饷内支给。”从之。(《实录》。 )
天启五年五月,行宗室限禄法。(《本纪》。 )
宗藩婚嫁命名,例请于朝。贫者为部所稽。自万历末至崇祯初,积疏累千。有白首不能完家室,骨朽而尚未命名者。礼部尚书何如宠,请贫宗得嫁娶者六百馀人。(《何如宠传》。 )
崇祯中,部尚书倪元璐奏曰:“天下诸藩,孰与秦晋?秦晋,山险用武国也。请谕二王:以剿贼保秦责秦王,以遏贼不入责晋王。王能杀贼,假王以大将军权;不能杀贼,悉输王所有饷军。贼平,益封王各一子如亲王,亦足以明报矣。二王独不鉴十一宗之祸乎?王忠而熟于计,必知所处矣。”书上,不报。(《冯师孔传》。 )
十四年冬,李自成攻开封,周王恭枵出库金五十万饷守陴者,悬赏格:殪一贼,予五十金。贼穴城,守者投以火,贼被热死者不可胜计,乃解围去。(《周王传》。 )
卷五 帝系五
◎公主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元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宝。郡主禄八百石,馀递减有差。(《公主传》。 )
仁祖二女:太原长公主,(嫁王七一,洪武元年,追册。 )曹国长公主。(嫁李贞,洪武元年,追册为孝亲公主。三年,改册陇西长公主。五年,改册曹国长公主。 )
太祖十六女:临安公主,(下嫁李祺。 )宁国公主,(下嫁梅殷。 )崇宁公主,(下嫁牛城。 )安庆公主,(下嫁欧阳伦。 )汝宁公主,(下嫁陆贾。 )怀庆公主,(下嫁王宁。 )大名公主,(下嫁李坚。 )福清公主,(下嫁张麟。 )寿春公主,(下嫁傅忠。 )十公主,(早薨。 )南康公主,(下嫁胡观。 )永嘉公主,(下嫁郭镇。 )十三公主,(早薨。 )含山公主,(下嫁尹清。 )汝阳公主,(下嫁谢达。 )宝庆公主,(下嫁赵辉。 )
南昌王女:(附 )福成公主。(嫁王克恭。 )蒙城王女:(附 )庆阳公主。(嫁黄琛,建文时改庆成郡主。 )
兴宗四女:江都公主,(下嫁耿浚,初称江都郡主。建文元年,进公主。永乐初,复降郡主。 )宜伦郡主,(下嫁于礼。 )三女无考,南平郡主。(未下嫁,永乐十年薨,追册。 )
成祖五女:永安公主,(下嫁袁容。 )永平公主,(下嫁李让。 )安成公主,(下嫁宋琥。 )咸宁公主,(下嫁宋瑛。 )常宁公主。(下嫁沐昕。 )
仁宗七女:嘉兴公主,(下嫁井源。 )庆都公主,(下嫁焦敬。 )清河公主,(下嫁李铭。 )真定公主,(下嫁王谊。 )德安公主,延平公主,德庆公主。(俱早薨。 )
英宗八女:重庆公主,(下嫁周景。 )嘉善公主,(下嫁王增。 )淳安公主,(下嫁蔡震。 )崇德公主,(下嫁杨伟。 )广德公主,(下嫁樊凯。 )宜兴公主,(下嫁马诚。 )隆庆公主,(下嫁游泰。 )嘉祥公主。(下嫁黄镛。 )
景帝一女:固安公主。(英宗复辟,降称郡主。宪宗五年,下嫁王宪,礼仪视公主。 )
宪宗五女:仁和公主,(下嫁齐世美。 )永康公主,(下嫁崔元。 )德清公主,(下嫁林岳。 )长泰公主,仙游公主。(皆早薨,追册。 )
孝宗三女:太康公主,(早薨。 )永福公主,(下嫁邬景和。 )永淳公主。(下嫁谢诏。 )
世宗五女:常安公主,思柔公主,(俱早薨,追册。 )宁安公主,(下嫁李和。 )归善公主,(早薨,追册。 )嘉善公主。(下嫁许从诚。 )
神宗十女:荣昌公主,(下嫁杨春元。 )寿宁公主,(下嫁冉兴让。 )静乐、云梦、灵邱、仙居、泰顺、香山、天台八公主。(俱早薨,追册。 )
光宗九女:怀淑公主,(早薨。 )宁德公主,(下嫁刘胡福。 )遂平公主,(下嫁齐赞元。 )乐安公主,(下嫁巩永固。 )馀五女。(皆早世。 )熹宗二女。(皆早薨。 )
庄烈帝六女:坤仪公主,(追谥。 )长平公主,(周显尚之。 )昭仁公主,(城陷死。 )馀三女。(皆早世,无考。 )○杂录
洪武元年,册南晶、蒙城两王女为公主,授王克恭、黄琛为驸马都尉。四年三月,礼官上方:“皇侄女宜改封郡主,克恭、琛当上驸马都尉诰。”帝曰:“朕惟侄女二人,不忍遽加降夺,其称公主、驸马如故。”(《公主传》。 )
洪武元年,以临安公主归李善长子祺,拜驸马都尉。始命礼官定公主下之仪:先期告奉先殿;下嫁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