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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园丛话 清 钱泳
序
丛话一 旧闻
丛话二 阅古
丛话三 考索
丛话四 水学(救荒附)
丛话五 景贤
丛话六 耆旧
丛话七 臆论
丛话八 谈诗
丛话九 碑帖
丛话十 收藏
丛话十一上 书学
丛话十一下 画学
丛话十二 艺能
丛话十三 科第
丛话十四 祥异
丛话十五 鬼神
丛话十六 精怪
丛话十七 报应
丛话十八 古迹
丛话十九 陵墓
丛话二十 园林
丛话二十一 笑柄(恶俗附)
丛话二十二 梦幻
丛话二十三 杂记上
丛话二十四 杂记下
●序
昔人以笔札为文章之唾余,余谓小说家亦文章之唾余也。上可以纪朝廷之故实,下可以采草野之新闻,即以备遗忘,又以资谭柄耳。余自弱冠后,便出门负米,历楚、豫、浙、闽、齐、鲁、燕、赵之间,或出或处,垂五十年,既未读万卷书,亦未尝行万里路。然所闻所见,日积日多。乡居少事,抑郁无聊,惟恐失之,自为笺记,以所居履园名曰《丛话》。虽遣愁索笑之笔,而亦《齐谐》、《世说》之流亚也。曩尝与友人徐厚卿明经同辑《熙朝新语》十六卷,已行于世。
兹复得二十四卷,分为三集,以续其后云。道光十八年七月刻始成,梅花溪居士钱泳自记,时年政八十。
●丛话一。旧闻
◎有福皇朝定鼎,大难悉平。顾有明诸藩僭号自立,江南则有福王,浙西则有潞王,浙东则有鲁王,江西则有益王,福建则有唐王,两广则有桂王,旋窜入楚、入黔、入滇。是时滇、黔大乱,始而土司普吾沙,继而张献忠养子孙可望、李定国,日寻干戈,摧残粤、楚,而海寇郑成功乘机窃发,肆扰江南,其他揭竿持挺者所在多有。王师征讨,历十有八年,翦除殆尽。乃越十年,而耿精忠叛于闽,尚之信叛于粤东,孙延龄叛于粤西,吴三桂叛于滇、黔,陕、甘、楚、蜀流毒尤甚。虽曰劫数,其中玉石俱焚,正复不少。今幸遇承平之世,圣圣相传,且又生于苏、杭福地,自当立心行善,各执其业,以答天庥。谚有云:“有福不可享尽。”愿人人深省焉。
◎沈百五明末崇明有沈百五者,名廷扬,号五梅,家甚富,曾遇洪承畴于客舍。是时洪年十二三,相貌不凡,沈以为非常人,见其穷困,延之至家,并延其父为西席,即课承畴。故承畴感德,尝呼沈为伯父。后承畴已贵,适山东河南流贼横行,淮河粮运辄阻,当事者咸束手。于是洪荐百五,百五乃尽散家财,不请帑藏,运米数千艘,由海道送京。思陵召见,授户部山东清吏司郎中加光禄寺卿。
不数年承畴已归顺本朝,百五独不肯,脱身走海,尚图结援,为大兵所获。
洪往谕降,百五故作不识认,曰:“吾眼已瞎,汝为谁?”洪曰:“小侄承畴也,伯父岂忘之耶?”百五大呼曰:“洪公受国厚恩,殉节久矣,尔何人,斯欲陷我于不义乎!”乃揪洪衣襟,大批其颊。洪笑曰:“钟鼎山林,各有天性,不可强也。”遂被执。至于江宁,戮淮清桥下。妾张氏收其尸,尽鬻衣装,葬之虎丘东麓,庐墓二十年而死。初百五结援时,手下有死士五百人,沈死后哭声震天,一时同殉,殆有惨于齐之田横云。
◎血袍苏州杨忠文公廷枢,以顺治元年殉节于里第,事载府志。有血袍一件,忠文之子易亭先生名无咎者谨藏于家,珍同球璧。易亭生文叔先生绳武,文叔生石埭教谕庆孙,教谕十二三岁时,曾受业于先外祖华ㄍ山先生。其时易亭尚在,年八十余矣。外祖既设帐于其家,拟请忠文公血袍一见,久之而未允也。一日忽命家人入书房请外祖,遂衣冠而进,见易亭服斩衰上香,三奠酒,三奠毕,俯伏大哭,命启箱,取袍出,复大哭,然后呈示,外祖亦拜而观之。是红袍有绣补,俱变黄色,刀痕血迹宛然。外祖亦不觉失声,趋而出。盖外祖之祖曙生公,故为忠文弟子也。后外祖谓人曰:“易亭真孝子,吾早知如此,何忍观之,以伤孝子之心耶。”
教谕之子名一鸿,号梅溪,中乾隆癸卯乡榜。余曾见之,闻此袍至今犹在。
康侯以为畿辅重地也,不可饥馑,乃日夜焦心,思所以赈济之法。时司农告匮,百姓汹汹,地方大吏,亦惟有束手而已。康侯遂散家财,走襄樊,挽粟数十万石,普为赈救。当事者以上闻,帝喜,授中书舍人,晋太仆少卿,以风励天下。
不数年,大兵下江南,天下大定,而吴中少年乘机窃发,倡言起义,实纵剽劫。康侯乃纠结乡勇数千人,助当事破平之。中丞土公国宝恨洞庭两山不靖,将大索湖中。康侯闻之,急宰牛载酒,厚款求解,湖民以安。当流寇之再出郧襄也,朝廷发兵防御。以兵粮不继,戍卒哗然。康侯闻之,亟以十万金为盐菜费,戢乱兵而安帖之。
墓以封也,树以表也,有伐树而削墓者,厚其遗而使人守之。凡此忠君恤民利人利物之事,指不胜屈,说者谓比之陶朱公输财亲党,卜大夫毁家助边,康侯实有过之。吾友钦赐举人世臣,其六世孙,翰林编修煜,其七世孙也。
顺治戊子年,吾乡胶宛两山之间,有贼匪万人啸聚,击掠村民,其头目曰吴匏山、华七、陆四,俱自称大王,或操舟数百,出没于鹅湖、茭菱、华荡,旗鼓相应。当是时,城门昼闭,官兵敛迹,莫有声言杀贼者。常熟羊尖镇东有席华甫瑛、席宗玉琮、席荆生珩兄弟,家素封,其先本东洞庭山,迁居于此,与康侯为兄弟行。三人者皆名诸生,而多智略,乃相议曰:“民之衔贼也深矣,掳其赀,淫其妇,火其庐,恨无人为之率先耳。袒臂一呼,人必响应,此摧枯之势也。”
荆生曰:“欲为民除害,当散财而养士,然不可以轻试。且擅兵兴众,即为罪阶,或请命于上官,又恐掣肘,虽然,必假手于官而后可也。”
于是荆生入城见邑侯瞿公,名四达,河内人。语之曰:“乡贼多,乞速请镇兵,不然蔓延难治矣。”邑侯曰:“镇兵暴,徒扰民。”荆生曰:“然则起一城之众,父台自将之,某兄弟率乡人之勇者从旁相助,必克贼矣。”邑侯曰:“城无守奈何?”荆生默然良久,曰:“贼所耳而目之者,镇兵县兵也。兵来贼去,兵去贼来,民无噍类矣。夫镇兵县兵之不可遣,诚如公虑。今贼跨城邑,掠赀重,淫凶焚杀,而官兵莫之撄,骄甚矣。彼不虞乡兵之猝至也,今能得父台委片札,使愚兄弟得长一乡,率众出不意,所谓批亢持虚,是父台不赍粮,不折矢,可一战而灭矣。”邑侯大喜,即给旗委札,出库兵,恣荆生所取。
荆生归,而华甫已先集三千人。为防守计,兄弟三人又各以千金为助,日给钱米,为诸乡勇安家,御贼之日则倍是,更班巡警,直宿外悉守家肄农业,有不从者罚,从贼者杀之,以首解县。约束既定,推山明为队长。山明故烈士,勇力绝人,而爽直和易,无不敬爱之。五月望日,宰牛享士,部伍始定。二十五日,贼知之,突击羊尖镇,势甚张,建大旗,曰“大明中兴”。有数人来约战,荆生慷慨慢骂,曰:“汝等岂不知圣主贤臣之俱出乎!尚猖獗如是,不日而殄灭矣。”
宗玉乃集众议,言人人殊。荆生锐然欲出,谓宗玉曰:“此先来者零贼也,避坚而击瑕,莫逾于今日。如贼众齐集,则彼势盛,我怯矣。”乃贯甲提刀出勒众,众唯唯。二十七日平明,贼索战,列阵天台寺。日方午,华甫率勇敢者数十人先出冲其锋,贼皆陷,荆生与诸弟侄继进,炮铳齐发,呼声动天,贼大溃。追至宜桥,贼纵火焚烧,烟焰迷目,宗玉越火而前,与贼相攻击,杀七人。华甫大呼曰:“前近宛山,皆贼巢,不可进,彼众我寡,难敌矣,不若收兵固守为万全计”。
宗玉听之,乃三转旗,众皆退。退至镇,镇民之老弱妇女逃避者已尽归,咸望尘而拜。
六月六日,贼复炽,扎营李家坟,营广二里许。华甫、宗玉、荆生以三千人继进,因与山明上马而驰,贼惶急散走,以百艘越茭菱南去。大众集,无以渡,遥望贼旗飘飘然,惟叹恨而已。
七月朔薄暮,适大雾,荆生曰:“翦此贼在今夕矣。”因与宗玉聚百舟,将启行,而邑侯手札至,且遣捕役官兵以相助,势愈壮。因穿入芦苇纵炮鸣锣,贼闻声而遁,遗舟八百余艘,被获者二十余贼,并器械粮食等。次日,荆生缚解县,民皆欢呼,骈肩塞路,而胥吏衙役辈鼓唇咋舌,欲以罔利,且言贼非真,器械自所制也。荆生怒,立公庭下斥言曰:“我辈得县官亲札,靖一方之害,乃汝等翻欲陷我耶!宁死贼,毋媚役也。”县官出为周旋之,骂而散。然诸邑民闻席氏起义,相效之,咸结乡兵擒杀,百里内贼尸填港,舟不得行,而诸邑之流亡者,亦稍稍归保妻子复故业矣。
是时苏州镇总兵有杨大宗,常州镇副总兵有曹虎,本县有徐参将,讵吴匏山、华七、陆四辈及诸贼匪多党于三营之兵,兵无贼资,贫甚,衔恨刺骨,ぉぉ然思一隙以中席也。入杨营者诬荆生窝盗,入曹营者诬华甫、宗玉叛谋,入徐营者诬席氏一门擅杀,凡控六大案。一日忽有常州副总兵曹虎提兵来将灭席氏,荆生有族侄号长康者,善然诺,能辞辩,偕友徐敬宾挺身见曹,呈之以邑侯之榜与札,言起乡兵者,本出自邑侯,无他意。曹总兵不识字,惟左右是听,用极刑,令招叛谋,逼之甚,长康不屈死,而敬宾两足断,十指折,亦不屈。遂以席氏弟兄名申文按道,而拘提甚急。华甫、荆生既被执,下之狱,将一网无遗矣。邑侯知其事急,具文详六案以鸣其冤,卒弗解。
席氏家破身刑,沉冤莫诉,穷诘连引,亲朋避逃,惟宗玉一人奔走苏、常,哀吁于权势之门而已。有纪纲陈贤者任侠而好施,广交而多智,为倾身护持,贿通折狱者,得轻比。然而人怀贿赂,需索万端,荆生曰:“必见抚军方直供也。”
抚军者,土公国宝也,素重常熟令剿贼功,而不知出诸华甫、宗玉、荆生也。公既阅申文,接荆生甚和煦。荆生因供曰:“大人提雄兵下江左,军民人等所以望马首而慑服者,以戢奸禁暴,得保斯民于故业也。今暴者纵之,安者挠之,而众执事兵弁等又奉行无当,毋乃非大人之初意乎?某居常熟之羊尖地,士弦歌,民稼穑,俗驯风厚,无过此者。然三湖逼其前,四荡列其后,大海寰其后,长江注其肩,固烟波芦苇,奸雄藏伏之薮也。治之为甚难,乱之则甚易。况挺而走险,人之本性也。大人莅兹土,虑深而谋密,外则江海,内则湖荡,设官委兵,分守要害,真犬牙错制,诘奸御盗之良法也。不意官兵肺肠,更甚于盗贼,兵来盗去,纵使劫焚,兵去盗来,尽行抄荡。甚而至于贿脱真盗,诬指善良。行者断路,居者巷哭。民自知死于盗死于兵,等死也。遂哗然为盗,三府之民不谋同起,械船飞桨,遍布洪涛,建帜立囤,络绎村镇。白骨枕于野,赤血流于河,斯岂厄数之未尽耶?抑民心之好乱耶?夫不乱于招抚之初,而乱于安抚之后者,其故可知也。
华甫、荆生之狱已涉期年,至是始雪,即汇集文书发本县,一谳而还。旋将华七杖毙,其吴匏山、陆四已为乡人所杀,磔其尸。时犹有荐绅先生得盗贿为之出结保护于当事者,土公乃饬江南分巡诸镇将,一时收营。旋上闻,非奉檄毋许出兵,武官不得受民词,擅诘断,权归有司。自此民不苦贼,而江南大治。
◎吴留村吴留村,名兴祚,字伯成,其先本浙之山阴人,中顺治五年进士,时年十七。
其明年,即选江西萍乡县知县,迁山西大宁县知县,升山东沂州府知府。以事镌级,左补江南无锡县知县者十三年,政通人和,士民感戴。忽有奸人持制府札立取库金三千两,吴疑之,诘以数语,其人伏罪。乃告之曰:“尔等是极聪明人,故能作此伎俩。若落他人手,立斩矣。虽然看汝状貌,尚有出息。”乃畀以百金,纵之去。
后数年,闽寇日炽,吴解饷由海道至厦门,忽逢盗劫,已而尽还之。盗过船叩头谢罪曰:“公,大恩人也。”询之,即向所持札取库金者。由是其人献密计,为内应,将以报吴。时闽浙总督为姚公启圣,与吴同乡,商所以灭寇之法。康熙十五年冬,八闽既复,姚上闻,特擢福建按察使,旋升两广总督。
◎炮异明季亡将王蜚结水寨于太湖,沉一大炮于吴塘门。值水涸,里人秦宇明获之,利其铁,夜静时,袖椎掊击,炮作大声吼,声闻数里,惧而埋之田。十余年,邑武弁张姓者镇守吴塘门,居人有与秦相仇,指称田中藏炮,秦因此破家。移炮置无锡县南城门上,以朱红虎头床覆载之。历二十年,耿精忠反于闽,檄四方炮赴,南取而去。
◎小韩都堂顺治十六年,海寇作乱,苏郡有驻防兵来守,将军祖大寿圈封民居以为驻防之所,号大营。兵自娄门至桃花坞宝城桥而止,独不及后板厂一隅。缘后板厂有李灌溪模,曾任前明兵备。时祖公为微员,有事当刑,幕友劝李解救。李适掷色,曰:“此人有福,当得全色。”一举而得六红,遂救之,得免,祖故以此报之也。
康熙三年,抚军韩公心康奏请以驻防兵移至京口,去之日,恐兵有变,预与将军谋,先备船于城外,令兵一时尽行出城,不得停留一刻,违者斩首。盖当时民间有借兵银者,偿之无已,名曰满债。韩公深知其意,预令欠户远逃,贴抚军封条于门,兵来索债见之,舍去,民赖以安。吴人感其德惠,立祠于虎丘半塘,春秋祀之,今韩公祠是也。公抚吴时年未三十耳,俗呼为小韩都堂。
◎欠粮顺治十八年春,巡抚朱国治奏销十七年分条银,计江南绅士以逋欠除名者一万四千余人,常熟一县计七百余人,宫墙为之一空。
◎善知识吾乡华公亦祥,中顺治十六年进士第二人,圣眷甚优。康熙初,尝随车驾幸香山,有某禅师者,德望素著,圣祖见之如礼佛然,而此僧箕踞自若也,亦祥含怒未发。顷之,车驾出门,亦祥遂取所持锡杖痛殴之,慢骂曰:“尔何人,敢受天子拜耶!”僧曰:“不拜我,拜佛。”华亦曰:“我不打你,打佛。”僧乃合掌曰:“阿弥陀佛,善知识。”
出至二山门,有苏州士民刘廷栋、松江士民张三才等伏地进疏,请减苏、松浮粮。
上命侍卫收进,谕九卿科道会议。至十九日,车驾自浙江回苏,合郡士庶进万民宴,上颔之,命近侍取米一撮,曰:“愿百姓有饭吃。”士民复请,上又取福橘一枚掷下,曰:“愿尔等有福也。”
臣鹏翮奏云:“此习俗使然。”上笑云:“此事恐尔等亦未能劝化也。”四月朔日,驾由浙江回苏。
初二日传旨,明日欲往洞庭东山。初三日早出胥口,行十余里,渔人献馔鱼银鱼两筐,乃命渔人撒网,又亲自下网获大鲤二尾。上色喜,命赏渔人元宝。时巡抚已先到山上,少顷,有独木船二拨桨前行,御舟到岸,而随从者未至。巡抚备大竹山轿一顶伺候,上升舆,笑曰:“到也轻巧。”有山中耆老百姓等三百余人执香跪接,又有比丘尼艳妆跪而奏乐,上云:“可惜太后没有来。”其时翠峰寺僧超揆步行先驱,引路者倪巡检、陈千总也。在山士民老***女观者云集,上分付众百姓:“你们不要踹坏了田中麦子。”是时菜花已经结实成角,上命取一枝细看,问巡抚何用,奏云打油。上曰:“凡事必亲见也。”是日有水东民人告菱湖坍田赔粮,收纸付巡抚。上问扈驾守备牛斗云:“太湖广狭若干?”奏云八百里。上云:“何以《具区志》止称五百里?”奏云:“积年风浪,冲坍堤岸,故今有八百里。”上云:“去了许多地方,何不奏闻开除粮税乎?”奏云:“非但水东一处,即如乌程之湖缕,长兴之白茅嘴,宜兴之东塘,武进之新村,无锡之沙氵敦口,长洲之贡湖,吴江之七里港,处处有之。”上云:“朕不到江南,民间疾苦利弊焉得而知耶?”初四日,即由苏起銮北发。
第四次南巡是四十二年癸未,二月十一日,驾抵苏州。时巡抚宋荦尚在任,一切行宫彩亭俱照旧例。荦扈从时,见上勤于笔墨,每逢名胜,必有御制诗,或写唐人诗句。荦从容奏云:“臣家有别业在西陂,乞御笔两字,不令宋臣范成大石湖独有千古。”上笑曰:“此二字颇不易书。”荦再奏云:“臣曾求善书者书此二字,多不能工。倘蒙出自天恩,乃为不朽盛事。”上即书二字颁赐。顷之,又命侍卫取入,重书赐之,上勤于笔墨如此。
第五次南巡是四十四年乙酉,三月十八日,驾抵苏州。是日为万寿圣诞,奉上谕:“江南上下两江举监生员人等,有书法精熟,愿赴内廷供奉抄写者,著报名齐集江宁、苏州两处,俟朕回銮日亲加考试。”四月十四日,命掌院学士揆叙赴府学考,进呈册页,取中汪泰来等五十一人,同前考过郭元钅于等十人俱赴行宫引见,各蒙赐御书石刻《孝经》一部。是年,驾又幸昆山县,登马鞍山,旋往松江阅提标兵水操。
第六次南巡是四十六年丁亥,二月二十六日,上幸虎丘山。三十日,幸邓尉山圣恩寺,僧际志恭迎圣驾。午后传旨宫门伺候,御赐人参二斤,哈蜜瓜、松子、榛子、频婆果、葡萄等十二盘。上云:“吾见和尚年老也。”六次南巡中,天恩温谕,莫可殚述,江南父老至今犹能言之。初,无锡惠山寄畅园有樟树一株,其大数抱,枝叶皆香,千年物也。圣祖每幸园,尝抚玩不置。回銮后,犹忆及之,问无恙否。查慎行诗云:“合抱凌云势不孤,名材得并豫章无。平安上报天颜喜,此树江南只一株。”迨圣祖宾天,此树遂枯,亦可异也。
◎斗富康熙初,有阳山朱鸣虞者,富甲三吴,迁居申衙前,即文定公旧宅。其左邻有吴三桂侍卫赵姓者,混名赵虾,豪横无比,常与朱斗富,凡优伶之游朱门者,赵必罗致之。时届端阳,若辈先赴赵贺节饮酒,皆留量。赵以银杯自小至大罗列于前,曰:“诸君将往朱氏,吾不强留,请各自取杯一饮而去何如?”诸人各取小者立饮,赵令人暗记,笑曰:“此酒是连杯偕送者。”其播弄人如此。
朱曾于元宵挂珠灯数十盏于门,赵见之愧无以匹,命家人碎之。朱不敢与较,商于雅园顾吏部予咸,顾唯唯。乃以重币招吴三桂婿王永康来宴饮,席散游园,置碎灯于侧。王问曰:“可惜好珠灯,何碎不修?”朱曰:“此左邻赵虾所为,因平西之人,未敢较也。”王会意耳,语家人连夜逐赵出城另迁,一时大快人心。
鸣虞之子后入翰林,常与王往来。王居北街拙政园,俱先三桂死。今申衙前尚有阳山朱弄之名,问所谓朱鸣虞、赵虾之号,竟无有知者。
◎测字阊门外上津桥朱某家贫,欲入山寻死,遇仙解救,授测字一书,其验如神。
求之者必需预定日期,每日只测一字,取资一两,悬牌门首,某日测某人字。时吴三桂将反,有文书来,向苏藩库借饷十万两。方伯慕公天颜踌躇莫决,乃延朱测字,且告以故。朱曰:“请命一字。”适几上有残柬,慕公随手翻转,指“正”
字为枚。朱曰:“不可借。‘正’似‘王’字,王心已乱。且柬正面合几上,正而反矣,即反之兆也。”慕即拒之。未几,果应其言。其子亦习父业,占验不减于父,但非一日测一字也。有人以“武”字问有子否,朱曰:“绝矣,一代无人,自此而止。”其人果无后。朱子死,其书遍寻不得,或以为仙人收去,遂失其传。
朱之孙号心传,曾孙号孔亭,俱习医,亦颇有名。
◎题壁康熙十八年,三藩为乱,调兵四出。有卒过横泾,宿关帝庙,题二绝句云:“昔为典兵使,今反在兵列。十载从军行,太阿混凡铁。”“四海男儿志,沙场得得行。深闺今夜月,同此照凄清。”此人亦奇士也。
◎骐骥诗吾乡有钱一飞者,尝赋《骐骥诗》七古一首,言马至骐骥之良,尚为人驾驭,羁绊其身,故结句云:“何如猛虎深山里,一啸风生百兽寒。”其父见之愀然曰:“此子将来必为盗贼。”欲杀之,一飞遂逃去,后为逆臣吴三桂将领参谋。康熙十九年正月,勇略将军赵良栋领兵迫剿,一飞始逃归。老而无子,竟以寿终。
◎人心刁诈康熙二十三年,两江总督于清端公成龙,喜微服潜行,察疑狱,求民隐。然奸人造言散布,以倾怨家,或反失入,属吏虽灼知而不敢言也。有布衣程姓者,进见直言,且指目击一二事为征,公悚然曰:“微子言,吾安知人心刁诈若此耶?”
陈恪勤公鹏年守吴,亦喜微行。有金狮巷富室汪姓两子,以暧昧事杀其师,贿通上下,衙门以疑案结局。惟公不可以利诱,汪遂重贿左近茶坊、酒肆、脚夫、渡船诸人,嘱其咸称冤枉。公察之,众口如一,遂不深究。又刘家浜富家乳妪携一小孩,看稍懈,忽不见,杀死城干,剥去金珠衣服,缉凶无著。公夜出查访,遇醉汉曰:“此沈某杀也。”次日拿沈审问,沈极口称冤。其实并无此事,略加刑即释焉。孔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善夫!
◎明哲保身汤潜庵先生抚苏时,尝诣东林讲学。有邑绅某,曾委蛇闯逆而脱归者,于座讲明哲保身之义,缕缕不绝。潜庵厉声云:“比干谏而死,亦是明哲保身。”邑绅面发赤,无地可入。然先生实不知其旧事也。
◎陆清献公陆稼书先生宰嘉定,日坐堂上课子读书,夫人在后堂纺绩。民有事控县者,即出票交原告,唤被告,如抗出差。其听讼也,以理喻,以情恕,如家人父子调停家事,渐成无讼之风。有兄弟争讼不休,公谓之曰:“弟兄不睦,伦常大变,予为斯民父母,皆予教训无方之过也。”遂自跪烈日中,讼者感泣,自此式好无尤。呜呼!若先生者,诚圣人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者也。公生辰,贫不能备寿筵,夫人笑之,公曰:“汝且出堂视之,较寿筵何如?”但见堂上下,香烛如林,斯民敬之若神明焉。
相传稼书先生殁后,为嘉定县城隍,县民数百人直至平湖接公上任。时先生夫人尚在,谓县人曰:“公在县时不肯费民一钱,今远道见迎,恐非公意耳。”
◎御舟即事诗吴南村廷桢,博学多才,书法少师赵、董,馆于巡抚慕公天颜署中。南村故吴人,因冒陕西籍中式北闱,行查斥革。康熙三十八年三月,恭逢圣祖南巡,廷桢献诗。四月朔日,上自浙江回銮,伏谒平望河干。上召见,命作御舟即事,韵限三江一绝。吴援笔立就,云:“金波溶漾照旌幢,共庆回銮自越邦。”正在构思,闻自鸣钟响,宋中丞荦奏曰:“将到吴江矣。”吴遂得续句云:“御幄裁诗行漏报,计程应已到吴江。”上得诗,甚喜,称赏。次日引见,命廷桢写擘窠大字讫,问廷桢曰:“苏州民既庶矣,看来是庶而未富。”对曰:“并非不富,只因皇上视民如伤之心太切了,觉得如此。”天颜甚豫,遂命礼部注册复还举人。
其明年会试中进士,入翰林,官至宫谕。
◎重游虎丘诗沧州陈公鹏年,康熙辛未进士,以大学士张鹏翮荐,出知江宁府。四十二年,圣祖南巡,总督阿山借供帐名,欲加赋税。公力争曰:“官可罢,赋不可增。”
◎烧坯康熙末年,总督噶礼由晋抚升任两江,办事勤敏,喜著声威。尝以南闱号舍逼窄,请旨增建,即今平江府各字号是也。而贪婪不法,无敢言者。辛卯岁,江南科场事发,噶袒护之,得银数十万两。又大纵估客粜米出洋,米价一时腾跃,以至军民交怨。时仪封张清恪公伯行为江苏巡抚,密饬查拿,果得总督令箭,并访获张元隆等交通海贼情状,以实参奏。圣祖震怒,正钦差张鹏翮出京审办科场,兼讯噶礼。而噶礼权势甚盛,遂以反诬,革张伯行职。事闻,圣祖曰:“朕素所知张伯行为天下第一清官,著加恩免议。”旋调仓场侍郎,而罚噶礼修热河城工,以赎前愆。
五十一年九月,上知城工未完,懈于督办,遂将噶礼拿交刑部。适噶礼之母诣都察院讼礼忤逆,令家人进毒弑母等事。奉旨廷讯,果然,发部议以凌迟处死。
上命先将噶礼眼珠打出,又割其两耳,籍没其家,妻子同谋,法皆斩首。其母恨礼甚,又诣刑部,请照陶和气例,凌迟后焚尸扬灰。有旨赐帛,而噶礼又贿嘱帛系未绝时,即行棺殓。监绞官候至夜分,忽闻棺中语云:“人去矣,我可出也。”
闻者大骇,劈其棺。噶礼遽起坐,因耳目俱无,不知所之。监绞官惧事泄,一斧劈倒,连棺焚化,始行覆命。圣祖笑曰:“这奴才真烧坯也。”此案见康熙五十一年邸抄。
◎水鉴雍正初年,田公文镜抚豫十有二年,威不可犯,大法小廉,查逐坐省,长随禁止,府州县官,毋许逗留省城。往来晏会,随到随见,见后即去,如有言未尽,只许留宿城外,次日禀见遄行,自此怨声载道。清则清矣,而郡中商民之生计绝矣。古语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徒。”是知为人上者,毋为民鉴,当以水鉴也。
◎为政不相师友雍正间,朱文端公轼以醇儒巡抚浙江,按古制婚丧祭燕之仪以教士民,又禁灯棚、水嬉、妇女入寺烧香、游山、听戏诸事。是以小民肩背资生,如卖浆市饼之流,弛担闭门,默默不得意。迨文端去后,李敏达公卫莅杭,不禁妓女,不擒ヅυ,不废茶坊酒肆。曰:“此盗线也,绝之则盗难踪迹矣。”公虽受知于文端,而为政不相师友,一切听从民便,歌舞太平,细民益颂祷焉。人谓文端是儒者学问,所谓“齐之以礼”。敏达是英雄作为,所谓“敏则有功”也。
◎独力捐办御道乾隆十六年辛未,高宗第一次南巡,江南总督黄廷桂驭下严,催督急,州县奉行不善,因科派地方绅富各人承办,人心惶惶。苏州绅士畏廷桂势,唯诺不办。
时蒋氏官监司、郡守、州牧、邑令者三十余人,相约助捐。惟楫力拒之曰:“吾承先人余业,衣食稍给,理宜报效朝廷于万一。弟侄辈居官在外,一郡有一郡之政,一邑有一邑之政,学校农桑,有关国计民生者,事事可取之家财,以利地方。果能罄家为国,百姓受福,吾荣多矣。”乃独力捐办御跸临幸大路,计费白金三十余万两,亲自督工,昼夜不倦。楫字济川,诸蒋中家最饶,性慷慨,仗义疏财。官刑部十年,明慎练达,囹固有颂声焉。
◎失一知己胡中藻之文见赏于鄂西林相国,目为昌黎再世。后相国薨,左迁为光禄寺卿,乃郁郁不乐,发言多犯,卒干大戮。失一知己,便尔丧身,可畏哉!
◎安顿穷人治国之道,第一要务在安顿穷人。昔陈文恭公宏谋抚吴,禁妇女入寺烧香,三春游屐寥寥,舆夫、舟子、肩挑之辈,无以谋生,物议哗然,由是弛禁。胡公文伯为苏藩,禁开戏馆,怨声载道。金阊商贾云集,晏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此原非犯法事,禁之何益于治。昔苏子瞻治杭,以工代赈,今则以风俗之所甚便,而阻之不得行,其害有不可言者。由此推之,苏郡五方杂处,如寺院、戏馆、游船、青楼、蟋蟀、鹌鹑等局,皆穷人之大养济院。一旦令其改业,则必至流为游棍,为乞丐,为盗贼,害无底止,不如听之。潘榕皋农部《游虎丘冶坊浜诗》云:“人言荡子销金窟,我道贫民觅食乡。”
真仁者之言也。
◎田价前明中叶,田价甚昂,每亩值五十余两至百两,然亦视其田之肥瘠。崇祯末年,盗贼四起,年谷屡荒,咸以无田为幸,每亩只值一二两,或田之稍下,送人亦无有受诺者。至本朝顺治初,良田不过二三两。康熙年间,长至四五两不等。
雍正间,仍复顺治初价值。至乾隆初年,田价渐长。然余五六岁时,亦不过七八两,上者十余两。今阅五十年,竟亦长至五十余两矣。
◎米价康熙四十六年,苏、松、常、镇四府大旱,是时米价每升七文,竟长至二十四文。次年大水,四十八年复大水,米价虽较前稍落,而每升亦不过十六七文。
雍正、乾隆初,米价每升十余文。二十年虫荒,四府相同,长至三十五六文,饿死者无算。后连岁丰稔,价渐复旧,然每升亦只十四五文为常价也。至五十年大旱,则每升至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不论荒熟,总在廿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
◎银价顾亭林《日知录》记明洪武八年造大明宝钞,每钞一贯折银一两,四贯易黄金一两。十八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永乐十一年,则当银七两五钱。万历中,犹止七八换。崇祯中,已至十换矣。国朝康熙初年,亦不过十余换。乾隆中年,则贵至二十余换。近来则总在十八九、二十换之间。至于银价,乾隆初年,每白银一两换大钱七百文,后渐增至七二、七四、七六至八十、八十四文。余少时每白银一两,亦不过换到大钱八九百文。嘉庆元年,银价顿贵,每两可换钱一千三四百文,后又渐减。近岁洋钱盛行,则银钱俱贱矣。
◎周邢叔钟秋帆先生家又有邢叔钟一具,高汉尺五尺二寸,前后面俱十二乳,满身青绿,间有朱砂斑,真宝物也。铭文四行,剥蚀过半,惟有“刑叔母曰:”髀叔文祖皇考,对扬乃德,得屯乍鲁永终于吉。毋不敢弗帅用文祖皇考“三十二字尚可辨,因名之曰邢叔钟。此器曾开贡单奏进,以斤两太重,难于抬运,入乾清门,而侍卫内监又不敢据以进宫,遂发还。先生殁后,家产入官,不知此钟犹在人间否也。
◎周散邑铜盘散邑盘,旧藏扬州徐氏,今归洪氏,华秋岳尝绘图。其形如盘,盘中有文十九行,末一行蚀其半,共计三百五十七字。山阳吴山夫、绍兴俞楚江、嘉定钱辛楣、仪征江秋史、曲阜孔光生、苏州江郑堂皆有释文。阮云台先生为浙江巡抚时,收入《积古斋钟鼎款识》,尝命工仿造一个,可以乱真。
案商、周之器,西汉时已有出土者,得之以为祥瑞,因而改元、立祀、作歌。
◎秦权余于嘉庆甲子在邗上见一秦权,上有文云:“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
元年制诏丞相斯、去疾法度量,尽始皇帝为之,皆有刻辞焉。今袭号而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刻此诏。故刻左,使毋疑。“
共一百字,虽青绿遍体,并不剥蚀一字。心窃疑之,自后又见两枚,与甲子所见者无异,乃知皆仿造也。
◎汉量汉铜量一,重今曹平三斤十二两。其文云:“律石衡兰奉(蚀二字),容六斗,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共二十二字。向藏桐乡汪砚畦家,今不知所归。又见长白斌少仆家亦有铜量一具,容米四斗许,亦是汉物。《说文》[A16K]字(许委切)注云:“米一斛舂为八斗。”又云:“米一斛舂为九斗。”据此则量有大小不同,非若今之定以五斗为一斛也。
◎汉陶陵鼎是鼎为扬州阮云台宫保所藏,盖上有文云:“重十一斤。”器上有文云:“容一斗,重八斤一两。”又云:“重十斤。”今除盖以库平法马秤之,重四斤十三两三钱二分。所云容一斗者,以今官斗较之,得一升八合。何古今权量之不同也。宋陈无择云:“二十四铢为两,每两古文五铢钱四个,开元钱三个。”至赵宋广科,以开元钱十个为两,今之三两当汉、唐十两。故今之升斗、尺寸、斤两,皆后大于前也。宫保云:“器与铭辞不相应者,恐当时共鼎正多,不知何时互错耳。”鼎今藏焦山方丈。嘉庆十九年冬,余从高邮回吴,适遇王南陔中丞,同游焦山,抚摩一过。
◎建昭雁足镫青浦王兰泉司寇家有雁足镫,其镫檠似雁一足立起,上燃以镫,烛油并用,制作甚精。上有“建昭三年,考工辅为内者造铜雁足,重三斤八两”云云五十九字。阮云台宫保考为大将军王凤之物。凤于永光二年嗣封阳平侯,阳朔元年成帝所赐也。嘉庆廿五年春,余尝仿造四具,赠斌笠耕观察,观察自为制铭,每当夜宴,四镫烂然,颇令人发怀古之幽情也。
今文云“长安铜尺卅枚”,当是在长安铸者三十枚,此为第二十,未必铸三十枚以颁郡县也。
案《管子》言:“燧人氏以来,未尝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盖谓制货以权轻重,此即用币之始,而其制则未闻。或谓太昊氏以前已有钱矣,高阳氏谓之金,有熊氏谓之货,陶唐氏谓之泉,夏、商谓之币,亦谓之布,齐人谓之刀。曰泉、曰布者,取流通之义也。故太公作九府圜法,周景王铸宝货,秦铸半两,汉兴亦有半两,又三铢、四铢、五铢、八铢。而王莽又铸货泉小泉直一、么泉一十、幼泉二十、壮泉四十、大泉五十,及货布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大布黄千之类。
又东汉正品亦有五铢,蜀汉正品有直百、直百五铢,又有曰大泉五百、大泉当千者,皆古泉也。
晋初用魏五铢,吴兴沈充又铸小钱,径三分,名沈郎钱。又有赵石勒铸丰货,成李寿铸汉兴之类。宋有四铢、五铢、二铢、孝建、孝建四铢、景和、永光之类,年号入钱文自此始。齐、梁有五铢、五朱、大通五铢、大富五铢、大吉五铢,拓跋魏有太和五铢、永安五铢之类,陈有大货六铢,宇文周有五行大布、永通万国布泉,隋亦有五铢钱。至唐初始有开元通宝、乾封钱宝、乾元重宝、大历元宝、建中通宝、咸通元宝之类,而开元通宝最为繁多。其幕有字,乃武宗时所铸,如京、洛、兖、福、兴、平、昌、润、襄、益、鄂、丹、梓、洪、梁、越、潭、宣、广、荆、桂、蓝之字,犹如本朝顺治通宝幕文有同、福、临、东、江、宣、原、西、蓟、昌、南、河、荆、云、浙、阳、巩、陕、延、襄是也。即如五代十国所载铸钱之事,如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以及南唐、前蜀、后蜀、南汉、楚、闽、吴诸国流传之钱,亦日渐日少矣。
嘉庆三年,海州嵇家沟乡民浚池得巨瓮二,发之,中实大泉五十、大布黄千皆满,土花剥蚀,苍翠可爱。
郡人陈圭堂亲见之,携以示余。余谓汉、蜀、两晋时无窑器,唐、宋无五铢钱,皆事之不可解者。
案高宗南渡建都,改杭州曰临安府,铸铜牌行用,其文曰“临安府行用”五字,其阴面曰“准叁伯文省”,亦有“准伍伯文省”者。是当时国贫,补救变通之法。其牌最少。
按《宋史。食货志》两宋钱币,本有铜铁二等,而折二、折三、当五、折十,则随时立制。太祖初铸钱,俱用铜,凡诸州轻小恶钱及铁错钱,悉禁之。蜀平后,仍用铁钱,其所谓小平钱、夹锡钱最后出,然亦不能通行郡县。大观二年,蔡京复相江南,东西福建、两浙始许铸使铁钱。至绍兴末年,淮、楚屯兵,月费五十万,南北贸易,缗钱之入境者,不知其几,于是沿边皆用铁钱。乾道初,诏两淮、京西亦用铁钱。司农许子中以舒、蕲、黄皆产铁,请各置监鼓铸,舒州有同安监,蕲州有新春监,广州有齐安监,江西有广宁监,兴国有富民监、大冶监,临江有丰余监,抚州有裕国监,湖北有汉阳监,是以大小铁钱,通行于两淮。今诸钱之背有文曰:“同”、曰“春”、曰“汉”者,即同安、新春、汉阳诸监之所铸也。
◎秦汉铜印集秦、汉印者,莫备于顾从义之《集古印谱》,虽宋《宣和印谱》、赵子昂《印史》、王俅《啸堂集古录》,皆所不及也。余少时最嗜汉印,所见官印私印不下千万枚,皆能鉴别。尤留心于官印,以为汉人缪篆纷纭,参杂隶法,不足以引证《说文》。而职官之因革废置,古今不同,实可以表里史传也。尝欲专摹秦、汉、魏、晋、六朝职官及蛮夷诸印为一集,有志而未逮云。
◎秦汉瓦当瓦当者,宋李好文《长安图志》谓之瓦头,盖屋瓦皆仰;当两仰瓦之际,为半规之瓦以覆之,俗谓筒瓦是也。云当者,以瓦文中有兰池宫当、宗正官当、宜富贵当、八风寿存当,是秦、汉时本名。《说文解字》云:“当,田相值也。”
《韩非子。外储说》:“玉卮无当。”《史记。司马相如传》:“华榱璧当。”
司马彪曰:“以璧为瓦之当也。”《西都赋》:“裁金璧以饰当。”注家谓当即底也,故谓之瓦当。
乾隆初年,浙人有朱枫者,以其子官关中,又得瓦当之有文者三十余种,因作《秦汉瓦图记》。至四十八九年间,镇洋毕秋帆先生为陕西巡抚,尝著《关中金石记》,采瓦当文字十余种入记中。幕府诸客,如张舍人埙、宋孝廉葆醇、赵文学魏、钱别驾坫、俞太学肇修所获瓦当最多。后青浦王兰泉先生为陕西廉访,亦获廿余种。而海内通博之士依两公以游者,岁不乏人,亦往往获瓦以去。时阳曲申大令兆定正候补长安,亦深好古篆籀之文,见诸君所得有异文奇字者,皆为双钩,用旧砖摹仿,较之原本毫发无遗,故特备于诸君。而歙县程彝斋敦为作《秦汉瓦当文字》一卷。逮毕、王二公相继迁擢,诸君亦皆星散,近亦不可多得。盖物之显晦有时,诚有莫知其然而然者。今就程彝斋、申大令两家所拓本录之,较毕公之《关中金石记》、王公之《金石萃编》为尤备焉。
〔十二字瓦〕文曰:“维天降灵,延元万年,天下康宁。”十二字。此宋芝山、赵晋斋得于长安市中者,诸君断为秦瓦。
〔兰池宫当〕此瓦晋斋得之咸阳。考《汉书。地理志》,渭城有兰池宫。又《史记。始皇本纪》:“始皇微行咸阳,与武士夜出,逢盗兰池。”《正义》引《括地志》:“兰池陂,即古之兰池,在咸阳县界。”据此则始皇因池以为宫,又即以名宫也。
〔卫〕此瓦晋斋、献之皆有之,俱得自汉城。《长安志》云:“又有作楚字者。秦作六国宫室,用其国号以别之也。”彝斋谓《汉百官表》有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当为卫尉寺并宫内周垣下区庐瓦也。
〔长乐未央〕张、宋、赵、钱诸君俱有之,皆得自汉城。《汉书。高帝纪》:五年后九月,关中治长乐宫。《史记。高祖本纪》:七年,长乐宫成。八年,萧丞相作未央宫。九年,未央宫成。据此则长乐、未央本两宫,此瓦文合而一之,亦取吉祥语意配合成文耳,未必某宫即用某字瓦也。
〔长生未央〕此瓦最多,诸君俱有之,皆出于汉城。盖亦未央宫瓦,亦取“长生”二字配合成文也。
〔长生无极〕此瓦亦出汉城,当是未央、长乐宫瓦也。
〔与天无极〕此瓦当与“长生无极”同意,颂祷之辞也。
〔亿年无疆〕此俞太学得于长安市上,不知所施。或谓王莽妻陵瓦,非也。
考秦、汉宫殿以年寿命名者甚多,率取颂祷之辞耳。
〔延年益寿〕此瓦赵、钱、俞、申诸君俱有之,亦得于长安市上。当是甘泉宫益寿观瓦。
〔延寿万岁〕此瓦俞太学所得,当亦万岁殿或延寿观瓦也。
〔千秋万岁〕此瓦亦诸君所有,出于汉城者。《长安志》引《三辅黄图》,谓未央宫有万岁殿。此即其殿瓦欤?
〔长毋相忘〕此张舍人所得,亦出自汉城,不知何宫所施。案《长安志》引汉宫殿名有相思殿者,不知所在。此疑为后宫所用也。
〔永受嘉福〕此瓦四字俱是虫篆,盖汉人有此篆法也。俞太学得于长安肆中,引《董贤传》为“椒风嘉祥”,或又引《扬雄传》为“迎风嘉祥”。细审之,实是“永受嘉福”四字耳。
〔永奉无疆〕此瓦钱、俞,申三君俱有之,皆得于汉城。钱别驾定为汉太庙上所施。
〔便〕此瓦惟一“便”字,作阴文。申大令得于长安市,引《汉书。武帝纪》六年四月,高园便殿火。小颜曰:“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大之处,所以就便安也。”据此则为便殿所施。
〔飞廉〕此瓦作飞廉形,俞太学得于汉城。考《史记。孝武本纪》:“公孙卿曰:”仙人好楼居。‘于是上令长安作飞廉观。“当是飞廉观瓦也。
〔朱鸟〕此瓦作朱鸟形,钱别驾得于汉城。案张平子《西京赋》李善注引汉宫阙名有朱鸟殿。又《长安志》未央宫有朱雀殿,一名朱鸟殿,此其所施也。
〔玄武〕此瓦作玄武形,上蟠一蛇,赵文学得于汉城,引《史记。高祖本纪》:八年,萧丞相营作未央宫,立东阙北阙。注云:“东有苍龙阙,北有玄武阙。”
即玄武阙瓦也。
〔凤〕此瓦作凤形,俞太学从汉城仙女楼下得之。考《汉书。武帝纪》及《郊祀志》,建章宫有凤阙,此其瓦也。
〔万物咸成〕此瓦申大令得于长安市肆。考《三辅黄图》云:“后宫在西,秋之象也。秋主信,故以长秋、长信为名。”今云“万物咸成”者,当是长秋殿瓦。
〔上林〕此瓦钱、申、俞三君皆有之。案《史记。始皇本纪》、《汉书。扬雄传》及《东方朔传》俱有上林苑,此上林门署卫垣之瓦也。
〔鹿甲天下〕此瓦上有二鹿形,下“甲天下”三字左行书,乃俞太学于淳化友人处索得者,不知其所由来,或谓天鹿阁瓦,非也。案《长安志》引《关中记》,上林苑中有二十二观,有众鹿观,“甲天下”者,言其多也,岂即众鹿观瓦耶?
〔三鸟〕此瓦有三鸟形,俞太学得于长安道上。《长安志》二十二观中有三雀观,此其观瓦也。
〔黄山〕此瓦惟“黄山”二字,俞太学得自兴平。《汉书地理志》槐里有黄山宫,孝惠二年起。《长安志》云:“汉黄山宫在兴平县西南十里。”其为黄山宫瓦无疑。
〔宗正官当〕此瓦申大令得于汉城。案《汉书高帝纪》,七年二月,置宗正官,以序九族。《百官表》云:“宗正,秦官,掌亲属。”《史记。文帝纪》注《正义》曰:“汉置九卿,七日宗正。”此瓦当是宗正官瓦也。
〔都司空瓦〕此瓦赵文学得于汉城。案《汉书。百官表》,宗正属官有都司空。如淳曰:“律,司空主水及罪人。”
〔右空〕此赵文学得之长安市中。案《汉书。百官表》,少府,秦官,掌山海地泽之税,以给供养。属官有左右司空。据此当是右司空瓦。
〔上林农官〕此瓦钱别驾得于长安市中。据《史记。平准书》,水衡、少府、大农、太仆各置农官。则上林之有农官,当自此始。此即农官治事处之瓦也。
〔宜富贵当〕此瓦亦取吉祥语意。中有二小字,或说“金”旁作“刃”,为“刘”字,非也。余尝见古镜上有小印曰“千金”,细审之,实是“千金”二字。
〔高安万世〕此钱别驾得自汉城。别驾据《汉书。佞幸传》,董贤封高安侯,上为起大第北阙下,重殿洞门,穷极技巧。此即其殿瓦耶?
〔大〕此瓦俞太学得之汉城,不知所施。
〔八风寿存当〕此瓦程彝斋得之汉城长乐钟室旧址南百步埃尘之间。因考《汉书。郊祀志》,王莽二年,兴神仙事。以方士苏乐言,起八风台于宫中。台成万金,作乐其上。此当是八风台瓦也。
〔[1234]〕此瓦嘉定钱既勤所得,上下左右作四神形,甚奇古。阮云台先生定为“丰”字瓦。
〔仁义自成〕此瓦程彝斋所得,不知所施。
〔虎〕此瓦作虎形,虎口前有一“申”字,不知何义。或曰此真白虎观瓦也。
右秦、汉瓦当三十六种,其中有重文者、异文者、残阙者,共记所见一百二十余块,较诸家著录为多。
◎古砖按古砖题字,亦不载于欧、赵著录,惟洪氏《隶续》有水平及汝伯宁诸砖,自后无有见者。近来好古之士,渐次搜罗,日出日多。老友海盐张芑堂征君作《金石契》,山阴陈雪樵骑尉有《古砖题字考》,又吴兴陈抱之太学作《金石图》,俱载有汉、魏、两晋、六朝诸砖,又借拓他人所得者,计三十种,传之艺林,亦可备嗜古之一助云。
〔汉万岁砖〕此砖乾隆辛卯吴兴莘芹圃得之,桐城胡雒君又于长兴得一砖,亦有“万岁”二字。《隶续》载汝伯宁砖曰“万岁舍”,曹叔文砖曰“千万岁署舍”,邯君篆砖曰“万秋宅”。观此则知汉人尚吉语,如瓦当文曰“千秋万岁”、“万年无疆”之类,必是汉砖无疑也。
〔汉五凤砖〕此砖扬州阮云台先生案头见之,文曰“五凤三年”四字,海盐张芑堂所贻也。
〔汉竟宁砖〕文曰“竟宁元年岁”五字,下缺,上端作大兽面,形模古异,吴兴陈抱之太学所得。按《元帝纪》第四改元曰竟宁,“岁”字下当是“在戊子”
三字无疑。
〔汉建平砖〕文仅“建平”二字,下缺。按哀帝纪元曰建平,砖右侧有一“宜”字,上有“廷尉书”三字。《文献通考》云:“廷尉,秦官,汉因之。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哀帝元寿元年,复改为大理。”
知建平时犹未改也。
〔汉永建砖〕文仅“永建”二字,下缺。按《后汉。顺帝纪》,顺帝在位十九年,纪元五,初纪曰永建,凡六年。
〔汉本初砖〕文曰“本初元年,岁在丙戌,下端日造作助”十四字。按后汉质帝纪元本初只一年。此亦抱之所得。
〔汉中平砖〕文曰“中平五年七月”,下缺,计六字,其左侧有“万岁富贵”
四字。按《后汉。灵帝纪》,帝在位廿二年,纪元四,末改元曰中平,凡六年。
〔吴潘冢砖〕文曰“嘉兴象西潘儒南父母坟茔砖”十二字,又两头有曰“潘冢”、曰“潘墓”,皆篆书,共十六字。浙江嘉兴、海盐诸处委巷颓垣中,往往有之,其书法非隶非篆,绝似《国山碑》。张芑堂《金石契》定为孙吴时砖,引赤乌五年避太子和嫌名,改嘉禾为嘉兴,亦一证。
〔晋太康砖〕太康砖,余所见者甚多,其文亦不一。乾隆五十年,吴中大旱,居民于太湖中掘井得数百块,皆太康砖也。其文曰“太康七年七月十七日吴贺申作”十三字。又吴兴陈抱之亦得有“太康八年,临安□弼制万年”十一字砖,砖右侧有“万岁不败”四字。又一块曰“太康□年五月十三日”九字。此吴门陆默斋舍人所藏也。
〔晋蜀师砖〕蜀师砖,嘉兴之海盐,扬州之平山堂,皆掘有蜀师砖。或以为蜀都城砖,非也。然“蜀师”二字,义终未详。嘉庆六年冬,浙中陈南叔得一砖,文曰“太康三年七月廿日蜀师所作”,计十二字,则知蜀师为陶人也。
〔晋永平砖〕嘉庆丁巳岁,南康谢蕴山先生为浙江布政使,辟东园屋,得永平砖八块,先生大喜,定为晋惠帝时物。遂名之曰八砖书舫,赋诗纪之,一时和者,至数十家。或以为明永平厂所造,非晋砖也。先生怒曰:“尔辈嗜古家,每以穿凿附会为长,区区瓦砾,何足深究耶!”
〔晋元康砖〕文曰“元康八年八月廿六日宣作”十一字。按《晋书》惠帝第三改元,岁在戊午。
〔晋永宁砖〕文曰“永宁元年六月十九日淳”,下缺,计十字。近嘉兴张叔未解元得有一砖,文与前同,下曰“淳于氏作,奉在立”,共十有六字,载芑堂《金石契》。又一砖文曰“永宁元年,岁在辛酉,蔡作”,上下两端作蕉叶文,亦惠帝改元也。
〔晋永兴砖〕文曰“永兴二年八月”,下缺,计六字,亦惠帝改元,当在乙丑岁也。山阴陈雪樵所得。
〔晋永嘉砖〕文曰“永嘉二年,岁在”,下缺,计六字。按《晋书》,永嘉,怀帝纪元。此云二年,当是戊辰岁也。此亦抱之所藏。
〔晋建兴砖〕文曰“传世富贵”,左侧有“建兴三”三字,当是建兴三年也。
按《晋书》,愍帝改元曰建兴。考三年是乙亥,即蜀汉建元元年也。
〔蜀汉建元砖〕文曰“建元二年七月八日故民王有张申明仲和马”十八字。
按建元是蜀汉年号也。亦雪樵所得。又东晋康帝、秦苻坚亦曰建元。
〔晋咸康砖〕此砖拓本在吴门陆谨庭孝廉家见之,文曰“咸康四年”。按咸康是东晋成帝年号也。
〔晋永和砖〕余见者有两砖,一曰“永和四年”,陆谨庭所藏车氏拓本也。
〔宋元嘉砖〕文曰“宋元嘉六年太岁己巳”,俱反文。按宋文帝元嘉元年是甲子六年,乃己巳也。此亦陈抱之所藏。
〔宋泰始砖〕此宋明帝年号也。文曰“泰始二年四月”,六字,下缺。陈雪樵得于山阴。
〔梁天监砖〕文曰“天监八年五月”六字。杭州万氏营葬于西溪,掘土得之。
砖藏丁龙泓先生家,载《金石契》。
〔梁台城砖〕本朝康熙中江宁民人于台城旧址掘得,一砖计有文四行,曰“南康府提调官”,下缺:“都昌县提调官”,下缺:“总甲曹才”,下缺;“窑匠邓”,下缺,共十九字。车氏拓本也。
〔隋大业砖〕乾隆五十八年绍兴府城蕺山下居民商姓于住屋清晖轩下掘土得之,砖旁有“隋大业九年太岁癸酉袁”,凡十字,砖顶上又有“迟柠”二字,疑陶人名也。
〔唐大和砖〕文曰“大和六年”四字。按唐文宗有大和年号,后人误作太和耳。
〔唐大中砖〕文曰“大中四年”四字。按唐宣宗年号也。此二砖俱陈抱之所藏。余曩在吴门又见有“柳砖”二字,笔法颜鲁公,想亦唐时砖也。
右汉、魏、晋、唐砖,合重文、异文及残缺者计四十余块。又有无年月可考者,如功曹史砖、左将砖、柳砖、崔氏造砖、李氏砖、王宥砖、东迁砖、潘氏砖、孙氏砖、大泉五十砖、五铢砖、可久长砖、长乐砖、寿考砖、安富贵砖、大吉祥砖之类,不能尽记,皆汉、唐物也。
◎古镜余三十年来所见古镜极多,而各有不同。一曰:“黄帝治镜于西方,青龙白虎辟不羊,朱鸟玄武调阴阳,子孙备具居中央,为保长生富贵昌。”一曰:“炼治同锡清而明,以之为镜宜文章。光照天下达四方,长保二亲世世昌。”一曰:“十言之纪从竟始,调炼同华去恶滓。刻竟均好置孙子,长保二亲乐毋已。寿同金石天王母,富如江海东西市。”一云:“青盖作镜四夷服,多贺国家人民息。
胡虏殄灭天下服,风雨时节五谷熟,长保二亲得天力兮。“又云:”人鉴以形,我鉴以心。暗室屋漏,上帝汝临。“又云:”得月之光,长毋相忘。“按洪氏《隶续》所载镜铭,与此亦大同小异。余谓诸镜恐是唐、宋人翻沙,未必尽汉镜也。
◎唐镜嘉庆己卯三月,钱塘赵晋斋来吴门,携有一铁镜,径六寸许,背有嵌金飞龙两条,中有字曰“武德壬午年造,辟邪华镔铁镜”十二字。其铭文云:“三(乾卦),镔铁作镜辟大旱,清泉虔祈甘霖感。魅孽当前惊破胆,服之疫疠莫能犯。
◎铁券唐昭宗乾宁四年,赐先武肃王铁券,当为吾家至宝。泳拜观者凡两次,第一次乾隆五十六年,在绍兴府与修郡志,李晓园太守专札台府克公借观。第二次则道光三年三月,泳省先世坟庙,至浙,亲往台州观之。券藏东门外五十里白石山下一小村庄,皆钱姓,地名里外钱。其守券者曰钱永兴,兄弟三人,皆务农,轮流值管。有小楼三间,专为藏券而造,并有五王遗像及忠懿王草书真迹,并宋、元、明人题跋极多。惜乡城远隔,未得装池为可惜耳。
谨案铁券之制,其形如瓦,高今裁尺九寸,阔一尺四寸六分,厚一分五厘,重一百三十二两。盖熔铁而成,镂金其上者。文二十四行,行十四字,惟“忠以卫社稷”一行,“社稷”二字平抬,连后官衔一行“中书侍郎”云云,合三百四十二字。然剥蚀者已十之三四矣。铁色如墨,并无锈滥,而金书烂然,光彩射目,尚如新制。
按自忠懿王纳土后,至太宗之淳化元年,杭州守臣以前券及竹册、玉册各三副,诏诰百余函进呈,诏赐忠懿王嗣子惟浚藏之汴京赐第。仁宗登极,霸州防御使晦侍左右,帝问券,欲见之。晦遂进呈,帝览讫,赐还,券藏于昭化坊赐第。
二十一年正月,十六世孙克邦以大臣荐赴阙,吏部引见。上以钱氏纳土,至今子孙尚存,寻授克邦建昌知府。二十三年,都察院引见奉天殿,谕:“孺子前当五代时,天下大乱,各据偏方。尔祖能保两浙之民不识兵革,到宋朝来,知太祖、太宗是真主,便将土地归附。尔之祖先,忠孝好处,可延赏也。券、像复与尔归守。”永乐五年正月,礼部奉旨差行人曹闰驰驿至台,十七世孙广西参政汝性同行人奉券进呈,览毕,以礼敦遣,藏于宗子凤墀家,世守不坠。
◎宋宣和铜器宣和年所铸铜器甚多,据所见者,则有铜瓶、铜香炉、铜爵、铜壶、铜如意之属。虽制作精妙,大约总不如周、秦、两汉之朴而华也。
◎宋磁器陶九成《辍耕录》谓磁器始于五代,非也。尝读杜少陵《乞韦少府大邑磁碗诗》云:“大邑烧磁轻且坚。”则唐时已有之,至五代、两宋而始盛耳。明永乐、宣德以及成、弘、正、嘉诸朝,皆称极盛。而本朝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制作尤精,实超出乎前古。惟质地颇松而脆,不比宋、明之坚且结,可以垂久。
◎岳氏铜爵乾隆甲寅岁七月,余寓西湖,监修表忠观。桐乡金云庄比部示余铜爵一,高裁尺五寸六分,深二寸七分,中镌“精忠报国”四篆字,爵右边有小印曰:“岳珂建造。”按珂为武穆王孙,孝宗初政,始雪武穆之冤,访求裔孙,赐葬建祠。
此爵之造必其时也。比部云拟将此爵归之岳庙中,以垂永久。武进赵味辛为作赋纪之。
◎秦桧铁锅浙江藩署,南宋秘书省也。著作郎石待问尝书“蓬峦”额于省中。谢蕴山先生为方伯时,命余亦书此二字,以名其轩。轩前有大铁锅一具,可煮五石米饭。
相传为秦桧之家中旧物也。
◎元石础吴郡齐女门内有潘氏巷及拙政园、任蒋桥一带,皆元时张士诚女夫潘元绍旧宅,故今尚有驸马府及七姬庙之称,俱为元绍遗迹。嘉庆二十年春三月,偶同潘榕皋、畏堂两先生及其令子理斋户部、树庭中翰游拙政园,园西有粉墙,露出桃花几枝,因问两先生为何家所居,曰程氏也。遂通知主人并往游焉,见后园有石础八枚,制作奇古。每一础上蟠螭六面,下列三兽穿于螭首之下,高二尺许,围圆四五尺,心窃喜之。主人曰:“此元时潘元绍家中物也。”隔三四年,闻此宅已为他人所有,遂从程氏购归,置之履园报春亭下。余所得者仅四础,其余四础为榕皋先生取去,亦置之须静斋中。余尝有诗云:“七姬冢上乱鸦翻,驸马堂前秋草蕃。留得苍苔蟠柱础,任人移置别家园。”
按《明史》至正十六年,张士诚陷平江,改名曰隆平府,开宏文馆,设官属,自立为吴王,妻刘氏为后,以女夫潘元绍为驸马都尉,视同腹心。元绍好治园圃,聚敛金玉及法书名画,日夜歌舞自娱。凡ヅυ、蹴鞠、游谈之士,无不罗至。及元绍败,士诚俱置不问。世所谓七姬者,皆元绍妾也。
谁知一朝心胆碎,七姬涕泪流滂沱。铭留墨宝称三绝(七姬墓志,张羽撰文,宋克书丹,卢熊篆,盖世称三绝)。盘荐红颜调六和(元绍后房妾有苏氏者,才色俱绝。元绍醉后,杀以飨客。杨铁崖作《金盘美人行》歌)。杀妾何辜飨士卒,加租有额私升科(明大祖平定平江,籍没元绍及周仁、徐义等田产,取私租簿以定田赋)。郎君投溷须眉动,夫人摩笄流血多(士诚既死,大祖复虑元绍叛,杀而投诸溷中,其妻张城破后,摩笄自杀)。亭馆凄凉存石础,何异荆棘悲铜驼。
●丛话三。考索◎动《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宋儒解之曰:“同一动也,吉居其一,而凶悔吝居其三。故君子慎动。”推其意,将必有以枯禅入定,始谓之吉矣。
余以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凡事皆从动而生,动而成者,未有不动而生,不动而成者也。所以仕宦要勤俭,种田要勤俭,工作要勤俭,商贾要勤俭。凡事勤则成,懒则败。故君子之动也以礼,自吉多而凶少;小人之动不以礼,自吉少而凶多。陆象先云:“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所谓扰之者,庸人也,非君子也。无礼而扰之,小人之道也。有礼以当之,君子之道也。
◎错简《舜典》“舜让于德弗嗣”之下,紧接“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中间似有错简。或曰《论语》“尧曰:”咨,尔舜‘“数语当在此。又《孟子。万章》”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一节,注中有”殷受夏“至”为烈“十四字,语意不伦,李氏以为断简或阙文者。吾乡秦元宫先生谓当在《滕文公。彭更章》”非其道“之下,”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辞也。于今为烈,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皆属有理。
◎出母世传孔氏三世出妻,此盖误会《檀弓》“孔氏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之说。
者,正其妾之谓也。必白为妾所出,而子思不令其终丧故也。考之年谱,孔子六十六岁,夫人亓官氏卒。六十七岁,有伯鱼母死期年犹哭,子曰“谁与”之问。
六十八岁,孔于归鲁。又考之古礼,父在为母服期,合诸夫子六十六岁而亓官夫人卒,六十七岁正伯鱼期年丧毕之时,而伯鱼犹哭者,盖贤者过之也。夫子之言,殆谓父在而哭母之礼不可过,非谓母出而为子之服又当降也。乃迂执者拘于期字之义,谓出母无礻覃,期可无哭,必以实孔子出妻之说。如谓孔子所出者即亓官夫人,则后人何不记夫人之出,而反记已出之夫人之卒?如谓伯鱼之期而犹哭者又一夫人,则孔子有二夫人,而伯鱼为生母之丧矣。然则子上之不丧出母,生母也,非见出于父之母也,更无待辨,何疑乎子思有出妻之事,而兼疑乎伯鱼为出母之丧哉!况《檀弓》止有出母字,并无出妻字。后人因出母字而溯从前一代为出妻,亦弗思之甚。
谓伯鱼出妻者,盖亦据《檀弓》曰:“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盖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